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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蒂的处决
作者:某个无名氏(idiAmin)
这篇文章是改编自外面《冤狱》一文的,不知写得怎样,大家就看看吧。
本文开始。
这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可我的心情却无论如何也开心不起来。
我穿着白色的胸衣、白色的内裤、白色的吊袜带,白色半透明的长筒丝袜,坐在梳妆镜前,梳理着一头秀发,欣赏镜中娇艳的容貌,这是每天最令人欣慰的的一刻。
我靠着这容貌,为自己赢来了金钱、别墅、跑车。
然而,我万万想不到,这一切从今天起都将不再属于我。
我匆匆穿上一条无袖连衣花裙,蹬上白色高跟凉鞋,带上简单的行李,出门了。
我要赶去机场,搭乘两个小时后航班去南方,在那儿,我要见一位贵客。
轮到我安检了,我把行李放上传送带,然后自己走过安检门,当我要伸手拿行李时,行李却被一名警察抢先拿了去:「对不起,小姐,我们要开包检查!」语气是那么严厉,不容你有半点反对。
他打开旅行袋,翻看着,然后从最底层拿出了一个包得很严的塑料袋。我敢发誓,这东西不是我的!
「请跟我们来!」警察打开塑料袋,并尝了一点里面的白色粉末后说。
「有什么问题吗?我还要赶飞机。」我说。
不知什么时候,后面来了两个保安,不由分说,便把我半架着,带到了一间办公室。
一会儿,进来了两个穿便装,戴墨镜的人,与那个警察耳语了几句。
「小姐,妳涉嫌贩毒,我们正式拘捕妳!」
「你们一定是搞错了!」我非常激动,猛地站起来,向门口冲去。
「这不可能,我还要赶飞机,放我走!」
现在想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冲动,然而,自己的这一举动,却给我带来了更难堪的窘态。
两个保安,再加上三个警察一齐冲上来,把我脸朝下按倒在地,并把双手扭到背后。
「铐起来!」一个人喊道。
「不!拿绳子捆,这个妞儿竟敢拒捕!捆紧点儿,别让她跑了!」
不知是谁弄来了几捆绳子,两个保安一左一右,各用一条腿抵住我的腰,用力把我的双臂往后扳,接着我感觉到一双有力的大手把我纤细的双腕抓在一起。
绳子开始在我的手腕上缠绕,而且每绕几圈,就用力地勒一下,我觉得手腕像是被剥了皮一样疼痛。
我还想挣扎,可是整个身体除了脚还乱蹬几下之外,完全被牢牢地按在地上。
接着,绳子又开始缠绕双肘,在两个保安的配合下,我的两肘被捆得靠在了一起。
警察似乎还不太放心,他们把我从地上提了起来,让我跪在地上,然后,又拿了一捆绳子,在我的乳房上方和下方各缠了几圈,接着又在腰上缠了几圈,这样一来,我的手臂就被完全固定在背后。
「站起来!」一个警察凶狠狠地喝道。
两个保安把我像抓小鸡一样,提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脚上的高跟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蹬掉了。
「队长,把这妞儿的脚也捆上点儿吧。」
「对,捆上!」
「让我来吧!」身后的一个保安主动请愿。
只见那保安操起两捆绳子,来到我跟前,蹲下身。他先抱拢我的两腿,然后,用绳子在我的膝盖上方紧紧地绕了几圈,接着,又在两腿之间穿过绕了几圈,最后把绳套勒紧。
捆完膝盖,他又用另一根绳子,捆住我的双脚,不过,他没有捆拢双脚,而是在两脚之间留了不到一尺的活动空间。
现在,我已成为了地地道道的重刑犯,上身被捆得只能动动手指,而下面只能用小腿碎步行走。
我真受不了,并不是因为被绑得难受,而是像我这样一个美女,平时都是倍受呵护的,可如今却被绳捆索绑,这简直是污辱我的美貌!
「签个字吧。」警察拿出了一张拘捕证。
「你让我怎么签啊?」我扭动着身体说。
「那道也是,那就按个手印吧。」说着,警察在背后抓住我的手指,蘸了一点印油,在拘捕证上按下了手印。
「带走!」那个队长模样的人喝道。
「帮我把鞋穿上,行吗?」我衰求着。
「少费话!快走!」两个便衣一左一右架着我走出了房间。
从那间房间到停车场要经过候机大厅。当我一走进候机厅,便立即引起了一阵骚动。
人们把奇怪和疑惑目光都投向了这个被绳索紧紧捆作一团的姑娘。人们在议论、猜测着。
「这么漂亮的姑娘犯了什么罪?」
「看来不轻,要不怎么会捆成这个样子。」
「是啊,你看,膝盖都给绑住了,两脚之间的绳子那么短,看来是怕她跑了。」
「哎哟,她连鞋子都没穿呢!」
「他妈的,这妞儿还挺靓,不如留下陪老子吧!」
我真想马上走出这该死的地方,可是那两个便衣似乎又不急了,他们只是用手抓住我的胳膊,任由我自己艰难地挪动。
我越是想快走,平衡就越难保持,有好几次差点儿摔倒,好在被身边的两个警察拉住。
就这样,我像是被游街示众一样走过候机厅,来到停车场。
我被塞进了一辆警车的后座,在刺耳的警笛声的伴随下,穿过都市。
来到警察局,他们把我带到了一间办公室,命我蹲在墙角里,也不给我松绑。
此时,我的双手已经被捆得开始麻木了。
我已经慢慢地冷静下来。我抬起,对那个队长说:「警官,我一定配合你们调查,求求你,先给我松开,行吗?人家的手都快断了。」
「一会儿送妳到看守所时会给妳松绑的,不过,妳现在还是忍耐一下吧。希望妳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妳的姓名?年龄?职业?」
「贝蒂,25岁,做生意。」
「妳知道这是什么吗?它从哪儿来的?」警官指着从我包里搜出来的那个白包问道。
「不,那不是我的。」
「妳还装傻!这是海洛因,30克就能判妳死刑,妳这里是一公斤!」
「不!真的不是我的,一定是有人陷害我!」
「是谁?妳说出来。」
「我也不知道。」
「看来妳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过,我告诉妳,妳不说,单凭这个就能定妳的罪!送她去看守所!」
我在几个武装警察的「护送」下,经过半小来小时的车程,来到了看守所。
经过简单的交接之后,两个狱警把我带到一个小房间,松开了我身上的绳索。
他们把我全身搜了个遍,然后给了我一双拖鞋和监所里制式的黄色囚衣,让我穿上。
「妳是重大嫌疑犯,我们要给妳戴刑具。转过身去!」
我刚转过身,双手就又被扭到了背后。
我感觉到双手被并拢放进了一个U型的铁环里,我扭过头看个究竟,只见,狱警正将一个锣栓插进铁环开口处的小圆环里,然后用一把小锁把锣栓锁住。
这样,我的两手便被卡在一起,没法分开了。
接着,狱警又把一副只有三十斤重的铁镣戴在了我的脚上。
「走吧,去妳的房间。」狱警做完这一切后,说。
我拖着沉重的镣铐,「哗啦,哗啦」向走廊尽头走去。
在一扇铁门前,狱警让我停下。
打开门,我被推了进去,随后,铁门「匡」的一声关上了。
我的心彷佛一下子掉进了深渊,我的牢狱生活从此开始了。
审讯持续了一个多月,审决终于到了。
那天,刚吃过早餐,我依旧像平日那样,戴着背铐和脚镣,坐在我的单人牢房的地板上。
自从被送到这以来,这副手铐和脚镣就一直伴随着我,只有在吃饭的时候,狱警才会把我的双手铐在前面,一吃完饭,就又要被扭到背后锁上。
在这期间,我已经习惯了背铐着双手如厕和睡觉。
铁门突然被打开了,进来了一个法官。
「贝蒂,现在对妳宣判!妳的贩运毒品罪成立,判处妳死刑!按照规定,所有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在处决前,都必须对之实施一级禁固,加上妳有抗拒拘捕的前例,因此会加强对妳的管控,从现在开始,妳就得接受一级禁固,直到执行死刑为止!」
话音刚落,便冲进来四个狱警。他们把我从地上提了起来。
「张开嘴!」
我还没有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被捏住两腮,强行把一个足有拳头大小的硬橡胶球塞进了嘴里,然后把穿过橡胶球的皮带在我的脑后系紧。
我的嘴迫张到最大,牙臼几乎要脱落了。
这么大的塞口球堵在嘴里,不要说讲话,就连吞口水都很困难,于是,没有一会儿,口水就从嘴角流了出来,滴在地上。
接着,他们用一副短链手铐铐住我的两肘,这样一来,我的两只手臂就只能直直地背在身后。
接下来,他们又用一根绳子,穿过U型手铐的小环绑紧,另一头绕过房顶的一个圆环,用力往下拉,直到我的脚几乎要离开地面。
这时,我大弯腰,双手高高举起,两脚只有脚尖点地。全身的重量几乎都作用在手腕上,为了减轻手腕的痛苦,我只能尽可能地踮高脚尖。
最后,警狱摘下了脚镣,换了一副短链手铐锁住脚踝。
由于脚的活动范围大大减少,使得我更加难掌握球平衡。
而每次失去平衡,都会给手腕带来很大的痛苦。
狱警们给我戴好所有的刑具后,便关门走了,留下痛苦万分的我独自忍受着这一切。
没多一会儿,双腕就已疼痛难忍,汗水沿着脸颊、身体、大腿,一直流到脚尖。长发被痛苦的泪水和汗水贴在了脸上;
囚服的裤子则已湿透。
口水、泪水、汗水,使脚下的地面湿了一片。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等我清醒过来,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我竟然被他们反吊了整整一天一夜。现在我的全身都已经没有了知觉。
被如此凌虐,又加上被判处死刑的折磨,让我有种想死的感觉,不过,很不幸地,因为我的双手被吊在天花板上的缘故,因此我连自杀都办不到,只能无助且绝望地啜泣、流泪。
就这样,我第二天继续被吊着,直到大约上午九点的时候,才被前来送早午餐狱卒给放下,前来送早餐的狱卒,将把我吊在天花板上的绳子解开,好让我下来,并将我的口塞解开,好让我吃早餐,但和之前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将我的手铐给解开。
我问道:「为什么不把我的手铐解开?」
那狱卒说道:「根据规定,我们不能随便将犯人的刑戒具解开,以免犯人在双手自由的状况下,做出自残、自杀、越狱甚至是伤害狱方人员的行为,这是没有办法的,妳现在也只能以口就碗了;另外,这是妳今天唯一的一餐,以后每天都只有一餐,不吃的话就没了,还是赶快吃吧。」
我的早餐是一碗配有豆干和碎肉的稀饭,如此而已,看起来吃不饱,但就现在的状况而言,有总比没有好,我比较在意的是必须以口就碗的部份。
我向狱卒问道:「我可不可以自己一个人吃?我怕以口就碗的样子会伤害到大家对我的形像」
那狱卒说道:「很抱歉,这是不可能的,按照规定,我必须在这里看着妳,直到妳吃完为止,而且妳吃完后,我还得把妳给吊回去,不过若妳有任何严重不适、对生命或健康会造成严重或永久危害的状况,我们会马上终止妳的一级禁锢的。」
我听了之后,整个人都傻住了,没有想到,吃完早餐后,还会被吊回去,继续接受吊刑的折磨。
我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毛骨悚然,我向那狱卒问道:「能不能换别的?我昨天一整天被吊得很痛苦,很难受。」
那狱卒道:「很抱歉,一级禁锢就是这样,如果妳想换别的,也不是不可以啦,但把妳吊在天花板上一整天,已经是最人道的一种禁锢了,那些处罚的苦,可不是妳所能想象的。」
我听了之后说道:「好吧。」
吃完早餐后,狱卒要我去上厕所。
我说道:「没有别的时间吗?」
那狱卒说道:「没有,按规定,实行一级禁锢的犯人,只有早餐时间能稍微活动一下,其它时间都要接受禁锢。另外在上厕所时间,如果妳有任何困难的话,可以要求灌肠。」
我说道:「这样啊•••」
上完厕所后,我被狱卒带回自己的牢房,狱卒将我的嘴巴给再次堵起,并将我给再次吊起,之后才离开,并关上锁上房门,就这样,我又被吊了一整天。
接下来的日子,我都是这样过的,日复一日,夜复一夜,我曾趁着吃早餐的时候,提出探亲和找我的律师的请求,但都被驳回,也曾试着提出非常上诉,但一样地,非常上诉也被驳回,他们说我的案子没有什么可翻案的事由,不值得再审。
总而言之,我接下来的日子,都过着被吊着且没有任何其它事可做的无聊日子,我觉得我的知觉和思考能力也因没有和外界社会接触及被吊着的缘故,而一天比一天退化。
不过不管怎样,随着被吊着的日子越来越多,我的身体也越来越能适应被吊着的状态了,甚至有时候,不被吊着时,我反还会觉得怪怪的。
不知到过了多久,大概过了几个月左右,我的死刑执行的日子终于到了,而我终于被放了下来,我的口塞球也被解开,好让我能说我的遗言。
这一天,大概是晚上六七点左右,又有一个法官来到我的牢房,他对我宣布道:「贝蒂,妳因贩毒之罪,罪证确凿,而被判处死刑,本庭宣布妳的死刑将以电椅执行,电流会通过妳的身体,直到妳死亡为止,若发生任何意外,以致执行无法继续,将另外择期执行,直到妳被处决为止。妳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说道:「我是冤枉的,那包毒不是我的,是别人硬塞的,真的不是我塞的!请法官明察。」
法官说道:「依本庭多年的经验,像妳这种案子,不可能是冤案,因此上诉驳回,除此之外,妳还有什么遗愿吗?」
我说道:「有,法官,我想穿我被逮捕时一样的衣服和鞋子接受行刑;另外,可以的话,我希望能改用保留我头发的方法,将我处死,听说电椅死刑要剃光头,这是我不管怎样都不能接受的;除此之外,我希望我的尸体能送去做为医学研究的材料,以造福世人;还有,我要说,我真的是无辜的,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
法官道:「很不幸地,这是没有办法的,目前,在我国,电椅和注射死刑是唯二可行的死刑方法,但最近注射死刑的药商,以人道为理由,拒绝提供合适的药物,因此我们只能让妳接受电椅死刑,不过其它的要求,我们都会答应妳,至于光头的部份,我会要求那些将妳押上刑场的法警,给妳一顶合适的帽子戴上的。」
我说道:「好吧。」
我被处死的日子终于到来了,而且我还会被剃光头后处决,这些都是我最讨厌的,但不知为何,在得知这些消息后,我竟升起了一股异样的兴奋感,而我的下体,竟然还因此湿掉了。
我想自摸,但在被背铐的状态下,这是不可能的。
法官说道:「妳的死刑执行将会在今天晚上九点开始,希望尽早做好准备。」
说完法官就转身离开了,接着几名狱警进来,将我押到另一个房间里,并将我身上的拘束具给全数解开,他们要我以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以便在晚上十点时,准时接受行刑。
我接着进入了一旁的厕所,开始换起了衣服。
在我换衣服时,两名女性狱警进来,她们手上拿着灌肠器、我要换穿的衣物和一条尿布,说要帮我灌肠。
我说道:「灌肠什么的就不必了。」
女警道:「不过待会行刑时,妳一定会失禁,而这样会造成我们处理上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给妳进行灌肠,灌好肠之后,还要给妳换上尿布。」
我听了整个人都吓到了,我说道:「真•••真的吗?」
女警道:「这是规定。」说完他们就将我的囚服给脱下,并开始给我灌肠,灌好肠后,他们给我穿上了尿布,这让我觉得很丢脸,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之后我换上了我刚被逮捕时所穿的无袖连衣花裙和白色高跟凉鞋,但因会妨碍行刑之故,因此他们没把我的丝袜给拿来;此外,他们还拿了一顶针织的毛线帽,要我试戴。
待我试戴了毛线帽后,女警道:「跟你还满合的,待会你不必害怕光头见人的问题了。」然后我把毛线帽给脱掉,交给了一旁的女狱警,然后以换好衣服后的样子,出了厕所。
当我将衣服给换好后,狱警们又再一次地将那些拘束器给加在我的身上,然后他们把我推到一张椅子上,让我坐着,同时还有两个人押着我,以防我乱动、跑掉。
接着一名狱警走过来,拿了一把推子和一把剪刀,开始剪起我的头发。
我看着镜中自己头发被剪短、剃掉的样子,不免开始难过起来,我留了二十五年的、自小到大没剪过的头发,就这样被剃掉了;
但另一方面,看着镜中头发被逐渐剃掉的自己,我内心却生起了一股莫名的快感,一种想让我自摸的快感。
很快地,他们就把我的头发给剃光了,当我感到头顶凉飕飕的感觉时,我进入了最高潮,而我更意想不到的是,我剃了光头后,竟变得更加地明艳动人,令在场所有的人惊艳,他们说若不是我现在要去行刑的话,我剃光头的样子极适合去演某些江湖武侠片里的佾尼姑。
在把剩下的发屑给清干净后,狱警将那毛线帽戴在我头上,以遮掩我的光头,然后一名狱警看了一下时间,并说道:「是时候了。」
于是他们将我给松绑,准备将我给押去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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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变为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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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贝蒂剃完头后,她被狱警给带上了刑场,刑场有少数几名围观者,还有一名记者。
贝蒂坐上了行刑椅,在贝蒂坐上行刑椅后,他们将电刑时做为电极其中一端的电线,接到了贝蒂的小腿上,接着,狱警拿出报纸,挡住贝蒂的脸,以防大家看到贝蒂光头的样子;
与此同时,另一名狱警将贝蒂的毛线帽脱掉,并将一块沾了水的海绵,放在贝蒂的头上,并将电刑时做为电极另一端的头罩,戴到了贝蒂的头上。
最后,他们准备将电椅处决时被处决的犯人会戴的面罩,戴到贝蒂的脸上。
贝蒂道:「可以不要吗?」
狱警说:「这是没办法的,过去曾有一个男的拒绝,结果他被处死后,七窍流血的样子,吓坏了不少在场的来宾,从此之后,所有的犯人我们都规定一定要给他戴面罩了。」
听到这话,贝蒂只好接受,乖乖地让狱警将面罩戴在她的脸上,在将贝蒂给戴上面罩后,拿着报纸挡着贝蒂脸的狱警,才把报纸拿下,让大家看已准备就绪的贝蒂。
贝蒂的行刑马上就要开始了,一名狱警宣布道:「贝蒂,妳的死刑将以电椅执行,电流会通过妳的身体,直到妳死亡为止,若发生任何意外,以致执行无法继续,将另外择期执行,直到妳被处决为止。」
那明狱警宣布完后,一旁的三名戴着全罩式头套的狱警,押下了电椅开关,电刑进行得非常顺利,通电一次后,经监狱里医生检查,贝蒂就已断气,于是狱警宣布说贝蒂的执行完成,接着大家就散场了。
贝蒂死后,经检查的结果,她的尸体未受到太大的破坏,因此警方便按照她的遗愿,将她的尸体送给医学院,做为大体研究的材料了。
贝蒂从被逮捕到被处死,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
后来警方在审理其它被怀疑与贝蒂同伙的贩毒集团的人的案子时,调阅了贝蒂被捕当天的录像,结果警方惊讶地发现,那些毒贩是随机将毒品塞在某人的包包里,然后再藉由这些全然不知情的受害者,将之运出国的。
而这录像带也证实了贝蒂和其它几名之前被捕的「运毒者」,是冤枉的。
但贝蒂已被处决,她的生命也因此无可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