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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零八個月人吃人事件
作者:不詳
在那鬧饑荒的年代,市民不知肉味,人吃人的事件,在香港陷落初期即已發生。
一九四二年春天,港島西營盤第三街近水街一帶,街頭垃圾堆中頻頻發現死嬰的人頭,卻不見屍身,引當地街坊民眾的關注。
一個隸屬日軍民政部衛生課的男性潔凈工人,發現-第三街一九零號對面樓下的空屋,有一個婦人專收集棄嬰,形色可疑。
這間空屋戰前原是專售柴薪的商店,香港淪陷後東主舉家回鄉,大門及所有門窗的木材都被流氓撬去。
一些無以為家的男女,或垂死的病人,都搬到那裏蓆地而眠,作為臨時住所,涉嫌婦人住在空屋近廚房裏面的角落。
這個潔凈工人後來投訴西區憲兵派遣隊 (註:舊日七號警署),日憲兵隊派人入內搜查,結果在屋裏搜出放著幾個死嬰人頭的鐵盆,婦人跟著被帶走。
當放置死嬰人頭的鐵盆被捧到外面時,附近居民大為震動,較為膽小的人甚至掩面不敢觀看。
當時港九兩地的僻靜街道,常出現餓殍,傳說有人把這些死去不久的屍體,割掉身上肉,當作豬肉出售。
又傳上海街某雲吞麵店,以人肉作餡,鬧得滿城風雨,人心惶惶,食客到小食店進食,咸抱戒心。
直到一九四三年夏天,港島皇后大道西三三七號茗芳茶樓附近,發現一個載有新鮮骸骨的草蓆袋,這些人骨已被斬碎,只利下一大堆骸骨,所有肌肉已被削去,驟看起來有如肉食市場出售的鮮豬骨、牛骨一樣。
類似的蓆袋跟著在附近的第一街等處街道上出現,引起附近居民的震驚。
這些被削去肌肉的人骨,是活人還是死人﹖
當時人們的推斷可能是剛剛死去的屍體。當時餓殍遍地,屍體來源並不缺乏,但那些狂徒削去了人肉,是自己吃還是供別人吃﹖
無疑是一個謎。根據多數人的推測,他們可能將這些人肉冒充豬肉或牛肉,作成牛肉粥、豬肉包販賣。事實上當時油麻地、深水涉一帶,都有這類小攤檔,至於是否混雜人肉,實在難說得很。
唯一最安全的辦法,就是對此類肉食攤檔敬而遠之。
上述事件在當時不斷發生,九龍東頭村也出現人吃人的事件。
另外也有人發灣仔修頓球場裏面有些遺屍,被人削去部分肌肉,但日軍當局並無片言隻字提及。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報章上刊有野間憲兵隊長會見記者時發表談話,指在數天之前,憲兵隊本部接獲中國居民馬尚投訴,謂有歹徒殘害街上遺屍肢體,殘忍不法,請予究辦。
憲兵隊本部據報,即派出憲警偵查,結果將該案破獲,逮捕歹徒三名。
野間同時呼籲居民,應與憲兵隊合作,還到意外案件,應立即舉報。值得注意的是野間所提到的案件,竟是「殘害街上遺屍肢體」,這則新聞報導語焉不詳,內容隱晦,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它是與街頭發現被削去肌肉的屍體骸骨案有關。
從這一則新聞的發表時間看來,此類「殘害遺屍肢體」的事件,早於香港陷落後一年左右即已發生。
其他未被發現的可能尚有多宗,正確數字實難估計。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街頭上屍骸遍地,人們對於這情況早已麻木,「殘害遺屍」的事件一旦見多三兩宗,也就見怪不怪了。
雖然是這樣,但在當時來說,市民如果拋棄屍體被發現,卻會惹上官非。
首宗被控「拋棄屍體」的案件,發生於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告人馬昌,居住中環中國街 (註:現-在改稱萬宜里)十一號,被判監禁十月。
直到一九四五年八月五日﹐當時一分香港中文報章﹐就有這樣一段記載:
慘無人道的炆人案件,昨日九龍方面又發現一宗,疑兇為一女性,更發覺另有其他熟人肉,可見此種殘暴手段,已不止一次……。
同一月份,也就是在日本投降之前的十多天,香港報章又刊出一宗令人髮指的新聞,原文如下:
九龍大角區(註:即旺角)新填地街三六X號三樓婦人張陳惠,偕張珠堂(十三歲)相依為命。
張陳惠乃露天小販,張珠堂亦以沿途叫賣糖果為業,安分營生,誰枓殺身之禍突然降臨……
當昨午十二時許,張珠堂如常叫賣糖果,及至南昌街一七四號門前,二樓有婦人喚張童上樓買糖,張童年少無知乃如命登樓。
兇婦上前手扼張童之頸,張童乃大呼救命。
適有居於鄰近銀星餐室東主林福生,忽聞救命之聲,發自一七X號二樓,乃按址登樓,發現張童已身首異處兇婦仍在。
於是聯同坊-眾及保衛團登樓拘捕,同時在屋內發現其他熟人肉及人耳、人骨之類。
兇婦名姚敬,五十三歲,東莞石龍人,平日入山斬柴為生……。
兇案主角多屬纖纖弱質女流。
同年八月九日,同日報章上又有另一段記載:
劉星、藍潔文夫婦二人,住青山區(註:即深水區)北河街二十號二階(註:即二樓),劉三十七歲,竹籠業;藍二十七歲,無職業。
二日下午三時,二人往青山區南昌街,發現一遺棄男子屍體,即移返家中煮食。
翌日又宰一屍體,將三分之一煮食,再將二分一在大角區(即旺角)上海街龍珠酒家附近販賣……
戰時幾宗炆人案及吃人案,兇案主角多屬弱質纖纖的女流之輩,她們何以一下變成這麼心狠手辣,變成失去理性的悍婦,值得令人深思!
八十年代中期,香港電台舉辦《口述歷史》節目,華籍英兵郭育明,對香港淪陷時期的經歷,就有一段可怕的回憶:
當其時,街上有些人餓到快要死,但還沒斷氣的時候,身上的肉已經給人割去。
當時我住在筲箕灣,見過一個年輕女人餓到全身發軟,躺在街邊,還沒有斷氣,她的大腿肉、胸肉和其他的肉已被人割去。
多殘惡啊!受害者沒未斷氣呢!
我認為這是最悲慘的事。當時人吃人的慘劇,就是在這樣情況底下發生。
在淪陷時期出任香港基督教總會最高顧問的日本牧師鮫島盛隆在《香港回想記》第一零零一零一頁記述:
正當每人都受到飢餓的折磨時,我聽到一種難以置信的可怖謠言:
有些中國窮人,餓到搜捕犬、貓或鼠類充飢,甚至還吃人肉,路旁攤販鍋中煮沸的肉,說不定就是人肉呢!
我偶然看到街上一個男人,細心地在剔除老鼠體毛,心中驚駭異常。
某晨突然發生一事,恰似有意為這謠言增添聲色一般;
一具被殘忍地削去皮肉的嬰兒屍體,遺棄在迎賓館庭隅。接到某人來報,我們都奔到庭院,看到這慘不忍睹的屍體,都覺得毛骨悚慄。
館內婦女們面色蒼白地奔回自己房門。
……我們為處置這屍體感到手足無措,館內住客怕受連累,所以保持緘默。
此處負表人 Harth氏也是忌憚日後會與憲兵隊打交道,強作鎮定不理。
我無可奈代替 Harth氏申報憲兵隊,並乞其指示。
憲兵隊不予理會,只說:一具小孩屍體,也值小題大作,一一照料嗎?你們適當處理也就算了。
只好等到黃昏,央求巡迴街上專責檢收屍體的人員,將它搬上「搬運車」。
此後仍然在迎賓館庭院發生了一、兩次類似事件,但每次都不曾認真地緝捕犯人,只是不了了之。
飢餓的恐怖,人到了飢餓極點的時候,真是無事不敢為!我對這事沒有比現在更痛切深刻的時候。
在那物價飆漲的年代,因飢餓而陳屍街頭者,無日無之。這些可憐人,除了軀體被人烹食之外,就連僅是蔽體的衣物,竟然也成為歹徒搶掠的對象。
香港自開埠以來,劫匪的名目雖多,但專門打劫陰司路的「劫屍賊」,僅在淪陷期間才湧現。
先母當年因誤吃河豚(雞泡魚)中毒,因交通、資訊工具嚴重缺乏,送醫院過遲,不治去世。
由於死者尚有遺屬,潛伏醫院內的「劫屍賊」雖不致明目張膽,連死者的衣物也剝光,但先母口腔內的幾顆金牙,後來發覺已全被撬去!
當時治安情況的混亂,可見一班。
據台灣作家李敖指出,中國歷史上,人吃人的事例極多,唯一原因是災荒和戰爭。
《資治通鑑》裏面,有關人吃人的史實,有許多條目,例如「關東大飢﹐人相食」;「京師大飢,人相食」之類記載非常多。
唐朝時候,瞧陽城被圍,全城六萬多人,最後竟剩下數百人,那是人吃人充飢的結果。
從上述幾則戰時發生於香港人吃人的記載,已足夠說明,在戰時糧荒的情況下,有些人根本已失掉理性,以致「飢不擇食」,出現「人吃人」以及「販賣人肉」、「殘害屍體」等令人髮指的新聞。
造成這種慘象,一手發動戰爭的日本軍國主義者,實在難辭其咎!
香港淪陷時期,鄰埠澳門雖然表面上無戰爭,但受戰火禍及,亦劫數難逃。
澳門彈丸之地,當時因對外交通斷絕,糧食來源被日寇封鎖,奸商又囤積居奇,使到人口驟增至三十萬的澳門。
在一九四二年陷入了空前大黑市,米被炒至四元一斤,當時澳門居民平均日薪僅一元,一天薪酬,只買四兩米。
而各業停滯,失業者與日俱增,不少人靠吃木瓜莖、野菜度日,有的甚至全家倒斃。餓殍遍野,一片悲涼慘象!
屋漏兼逢-連夜雨,一九四二年春節前後,澳門受寒流襲擊,飢寒交逼中,死亡數字急激上升。
最高紀錄,全澳一天內四百人死亡,仵工收屍收到手軟心寒。
其後的漫長歲月,還出現人吃人的血淋淋事件。澳葡當局將收殮的餓殍,集中到青洲「收容所」,然後以拖船運往灣仔,每次數十至百餘具,甚至有奄奄一息,尚未斷氣者,全部草草葬於仔東北海邊。
當年澳葡當局在那裏挖了幾個深坑,每個二、三丈寬,屍體被丟進坑裏,重重疊疊,臭氣薰天,餓鷹群集,間中還夾雜著未氣絕者慘厲的呻吟聲、嘶叫聲。
運屍者將埋下的屍體草葬,填了一層坭土,又堆上新屍,被埋者不計其數,「萬人坑」之名由此而來,成為澳門四十年代初期一場沾滿血淚劫難的歷史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