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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綜述

简体版

作者:李尋

對女性施以酷刑與SM有本質不同,不是通過一定的生理疼痛激發受難者的性慾,而是要給受難者造成生理上的極度痛苦。

在許多情況下,強烈刺激性慾只是為了增強用刑效果的手段,這與SM追求激發性慾的目的也完全不同。

更深地瞭解酷刑給受難者在生理上造成的極度痛苦,有助於我們更清楚的區分女烈的堅貞與SM之間的區別。

幾乎所有能施用於男性的酷刑都可施用於女性,只有極少數專門針對男性性器官的酷刑不能用於女性。

而專門針對女性性器官而不能用於男性的酷刑則種類繁多,這是男女生理結構不同造成的差別。

實際刑訊中,各種用刑方式往往交叉綜合使用,這裡所寫的是基本分類。

本人並不是學醫的,僅靠自己有限的知識談談各種酷刑的種類和使用方法,但願能對女烈愛好者在構思文學和美術作品時能夠有所幫助。



一、作用於肢體、關節的酷刑



這類酷刑主要通過繩具捆綁和懸吊等方法,使受難者的肢體處於非正常狀態,包括牽拉關節、韌帶和強迫反關節來給受難者製造痛苦。

捆綁是最常見的,通常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受難者的動作,起到拘禁作用或者為使用其他酷刑製造條件。

我們熟悉的五花大綁,主要就是在限制受難者動作的同時製造肢體痛苦。實際運用中,那種SM裏常見的前胸交叉很少見,因為需要施刑者的動作更複雜一些(左右兩個捆綁者要把繩具在受難者的前胸做一次交叉)。

常見的是勒頸式和披肩式,披肩式的痛苦小一些,主要是用刑者動作方便和利於再使用其他的酷刑(受難者前胸完全暴露),主要是以繩索對兩臂肌肉的緊勒造成痛苦;

勒頸式除有披肩式同樣的作用外,還通過捆綁本身給受難者造成肢體痛苦:

兩臂在身後被向上交叉綁起,肘關節被強迫反向扭曲,通過繩索連接到勒頸的部分,這樣受難者因肘關節的痛苦而手臂自然向下用力,反而加重頸部被勒的力度,而要減輕頸部被勒的痛苦,又只能忍受肘關節被扭曲的痛苦。

捆綁的鬆緊程度對人體也能造成痛苦,尤其對女性有勒緊乳房和下陰的作用。但這種捆綁的痛苦程度有限,多數受難者都能忍受,迫使受難者屈服需要較長時間,故而實際刑訊中單純靠捆綁來製造痛苦的不多見。

懸吊是最常用的刑訊方法,受難者兩臂向上,身體重量(包括施刑者可能另外施加的重量)的牽拉下手腕部會有劇痛,同時胸腔因牽拉而變形,長時間的懸吊可造成受難者呼吸困難,這與十字架致死的生理類似。

使用倒吊的方式,會使受難者的頭部充血,長時間倒吊有可能會出現七竅流血的情況(江竹筠受刑時曾被倒吊過很長時間而昏厥)。

為加重牽拉的痛苦,使用懸吊常是綁吊受難者的兩拇指或拇趾(使用倒吊時),因為其他指趾關節會因承受不住身體重量而完全拉斷。著名越南女英烈陳氏雲曾被施刑者剝光衣服,用鐵絲綁住兩個大腳趾倒吊起來毒打。

中國過去使用懸吊有一種常用的特殊方法,就是將受難者吊到僅僅足尖著地的高度,使受難者既難以完全靠手腕或拇指承受全身重量,又不能完全靠趾尖支撐身體,極為痛苦,這是中國所特有的用刑方法。

還有一種特別的懸吊方式比較少見,就是所謂的「猴子抱樁」,將受難者兩手前綁(也可只綁拇指)抱住被迫彎曲的兩膝,從膝彎處插進一根棍子,在棍子兩端用繩索吊起(也可將棍子架到一定高度的其他器具上)。

這時受難者的臀部、陰部和腳心完全暴露,利於施刑者使用其他手段。受難者在這種姿態下,手腕(拇指)、膝關節、腰部、頸部都將因身體各部分的重量受到擠壓、扭曲和牽拉,十分痛苦,楊開慧曾受過此刑。

與懸吊具有類似生理痛苦作用的還有西方的拉肢刑,主要是用刑具拉脫受難者的四肢關節,中國很少見。



二、作用於人體皮膚和神經末梢的酷刑



人體皮膚下遍佈神經末梢,感覺非常靈敏,日常生活中人對外界的痛感,都是這些神經末梢在起作用。

一些神經末梢集中的部位,比如手指、腳趾、性器官等等,更是敏銳異常。

人體神經網的分佈特點,也形成許多皮下敏感區域,比如脊柱兩側、腋下、大腿內側、兩肋等等。

因此,酷刑的使用者也就根據人體的這些生理特點進行刑訊,以較省力的手段給受難者造成極大的痛苦。

我們所知的多種酷刑,絕大多數都屬於這一類,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則基本上都是這一類。

運用這類酷刑的手段極多,主要有鞭打、刺探、擠壓、燙烙、燒烤、撕扯、磨擦等等方式,多數方式一般不傷及肌肉和骨骼,但其種類之多和殘忍程度則是各種酷刑中首屈一指的。

鞭打特徵是針對人體大面積皮膚,不針對某個特別敏感的小部位,因為非經特殊訓練,一般施刑者很難十分準確地不斷鞭打受難者的某個具體的小部位。

鞭打的用刑部位一般是前胸、後背、臀部和大腿等面積較大的地方。

對受難的女性來說,鞭打乳房造成的痛苦不會比鞭打其他部位更大,除非是直接打中敏感的乳頭。

同樣道理,擠壓乳房所造成的痛苦也不比擠壓其他肌肉、脂肪較多的部位更大。

因為乳房多於其他部位的神經末梢集中在乳腺內和乳頭上,不是集中在乳房表皮上。

一些文學作品和美術作品熱衷於描繪鞭打或用刑具擠壓女性乳房,實際是受SM作品的影響而對刑訊作用產生誤解。

鞭打造成的痛苦會隨著鞭打時間的延長而加重,受難者會隨之逐步昏厥,同時由於全身大面積的劇痛,對痛苦的感覺會有所下降。所以,專業的施刑者對鞭打的使用往往適可而止,目的是不影響使用其他酷刑的效果。

原中華蘇維埃政府的婦女委員黃長嬌在紅軍長征後被地方民團逮捕,她後來回憶自己受刑情景時提到過這一點。

逮捕她的白軍地方民團,沒有真正的刑訊經驗,先將她剝光衣服綁在柱子上,由一個壯漢手持竹篦對她進行長時間鞭打,使她最後昏厥過去。

她甦醒後,施刑者改用香火燒她的乳房,但她這時因全身劇痛,處於半昏迷狀態,對這種酷刑的感覺已經不太敏銳了。

刺探的刑具主要有各種長度的針、竹籤、豬鬃、鋼絲等等。主要針對人體末端神經末梢集中的部位,特別是手指和腳趾,豬鬃和鋼絲主要用於某些特殊部位。

歷史記載中有受難者在這種酷刑下精神錯亂的情況,其殘酷性可見一斑。

針刺指甲縫是最常見的酷刑之一,其作用一般不會掀掉指甲或趾甲,對下一步使用拔指甲(趾甲) 的酷刑沒有大的影響。

而竹籤釘手指一般會造成指甲脫落。這也是一種歷史很長、使用普遍的酷刑,著名女烈趙一曼、江竹筠都受過此刑。

擠壓用刑方法通常集中在受難者的手指和腳趾,最著名的方式是中國古代的拶指。

徐遠舉令人用竹筷子夾江竹筠的十指,就是拶指的變形。

通常認為女性的手指比男性更敏感,故而針對受難者的手指用刑,在女烈受難的記錄中很常見。

中國古代把拶指列為專對女性的酷刑,相反針對男性的則是夾棍。

有一種「穿木鞋」的酷刑,是將受難者的十個腳趾釘在木板上,再以捆吊的方法強迫受難者站立,也屬於這一類擠壓的酷刑。

再有一類刑具就是鉗子,通常用於夾受難者的手指腳趾和拔去指甲。

49年上海紗廠女工罷工被鎮壓,一位吳姓女工被逮捕後,特務就剝光她的上衣,用老虎鉗擰她的兩個乳頭。

燙烙方式通常使用燒紅的鐵器,或者是香燭、煙頭等暗火。

一般會立即在人體受刑部位形成三度燒傷,留下難以癒合的傷口,受難者往往很快昏厥。

而有經驗的施刑者則要控制用刑的短暫時間,只形成有水泡的二度燒傷,受難者不會很快昏厥,而後撕破水泡能給受難者造成進一步的痛苦。

燙烙的用刑部位甚多,通常是肋部(肋間神經所在)、背部(脊柱兩側神經分佈區)、大腿內側、腳心等。還有就是針對集中人體神經末梢的粘膜部位如肛門、陰戶等等。

中國舊時使用的酷刑「紅背兜」,就是用燒紅的鐵板烙在受難者的背上,還有強迫受難者赤腳走燒紅的鐵板等等方式。

對於女性的特殊部位,這種燙烙的酷刑更是普遍使用。

福建龍巖縣年已四十的女英烈陳客嬤被捕,白軍將她剝光衣服綁在柱子上,用香火燒她的乳房和胸脯,直至她昏過去。

有時施刑者使用燒紅的鐵鉗,結合擠壓方式用刑。

如越南女英雄陳青春,施刑者用燒紅的鐵鉗,將她乳房、陰戶周圍的肉,一塊塊地夾起來,故意延長她的受難時間。

燒烤是用明火燒灼受難者身體的某些部位,與燙烙有類似之處。

但明火不易控制用刑力度,對受難者造成的燒傷程度往往大於燙烙。

而由於人類的天性,明火對受難者的心理壓力要大於燙烙。

越南女英烈陳氏雲,在一次刑訊中曾兩次被施以燒烤的酷刑:

特務把她的衣服剝光,四肢綁住,將蘸滿汽油的棉花塞進她的陰戶後點火燒她,她忍住了極大的痛苦,沒有發出任何哀求或慘叫;

特務見用刑無效,又把她綁坐在矮桌前,用一盞電石燈燒她的肚臍長達一個小時。

這種方式還常用於人體毛髮較多的部位,如下身、腋下等部位。

酷刑「點天燈」,用火油澆在受難者的頭髮上點燃,直接燒傷佈滿神經的頭皮,女性的頭髮長,往往會形成嚴重燒傷,甚至當場造成死亡。

磨擦類的酷刑,除對女性有拉扯粗麻繩磨擦陰戶的方式外,主要用於人體的兩肋,因為這個部位皮膚薄,分佈有肋間神經。

如「鐵排骨」,以粗糙的鐵塊用力磨擦受難者的肋間,受刑處先是變白,接著就滲出細小的血珠。

更常見的方式是酷刑「抓肋條」,用幾顆尖頭子彈綁在一起,在受難者的肋間劃來劃去。

女交通員侯五嫂,被還鄉團逮捕後嚴刑拷問,鞭打和壓槓子沒有使她屈服,對方就剝開她的上衣,對她使用這種酷刑。

越南女英烈陳氏雲在經受兩次燒烤酷刑之間,也被特務們施用了這種酷刑,她赤裸的兩肋被子彈頭劃得鮮血直流,有些地方連肋骨都露了出來。

還有一種磨擦類的酷刑,鋼絲刷刷腳心,這種酷刑經常和老虎凳結合使用。

腳心也是人體敏感部位之一,足底神經受到強烈刷刺時,伴隨劇痛還會產生一種難耐的刺心感覺。

紅巖女英烈鄧惠中受難時,被剝光上衣,赤足綁在老虎凳上,特務一邊用鋼絲刷刷她的腳心,一邊用豬鬃戳她的乳頭。

她的女兒這時被特務帶到刑房,未進門便聽到母親淒厲的慘叫聲。



三、作用於人體肌肉、骨骼的酷刑



這類酷刑中有古老的杖刑,即用粗棍或竹板毆打受難者的臀部。

這種杖刑除了造成類似鞭打的傷害外,更直接傷及受難者皮下的肌肉組織,造成比鞭打更為嚴重的皮下出血和水腫,甚至會傷及骨骼而致殘。

如用刑力度過大、時間過長,加上用刑的部位不很準確,還會出現傷及腎臟的情況。

總地來說,這類使用硬器毆打的酷刑,由於需要施刑者花費較大氣力,在刑訊中使用不多,主要是剝奪受難者的尊嚴和表示懲戒。

中國舊時真正用於刑訊的這類酷刑主要是夾棍,這種酷刑是用兩根粗木棍夾在受難者的小腿下端接近踝骨的部位,再用繩索收緊。

這個部位皮膚很薄,力度能直接作用在骨骼上,嚴重時會造成骨裂,甚至會夾碎受難者的踝骨。

由於這種酷刑需要專門的刑具,在後世的刑訊中使用不如壓槓子普遍。

壓槓子通常是將受難者在十字形的刑架(中國舊式稱為天平架)上綁成跪姿,或者在兩個施刑者挾持下強迫她挺直上身跪下,再用粗木槓壓在受難者的小腿上,兩個施刑者用力踩槓子兩端,或者將槓子一端用繩索綁住,由一個施刑者用力踩另一端。

用刑力度大時,會造成受難者小腿肌肉開裂,膝蓋受傷。

壓槓子與老虎凳一樣,是中國舊時特有的酷刑,除刑訊作用外,雙腿的刑傷會受難者行走困難,難以越獄。

這類酷刑的另一種方式是跪鐵鏈,與跪瓦片、碎玻璃的作用相似,都是傷及受難者的膝部。

更殘酷的做法是使用特製的鐵鏈,上有鋼釘,能紮斷受難者的膝部韌帶,造成嚴重殘疾。

由於這類酷刑多數需要施刑者花費較大力氣,一旦減弱力度,受難者的痛苦會隨之降低,所以在使用上不如其他種類的酷刑普遍。

《青春之歌》中描寫林道靜曾受了壓槓子的酷刑,顯然作者並不瞭解,此類酷刑的受難者基本上都會伴有終身殘疾,不會像書中林道靜那樣很快康復。

女交通員侯五嫂被捕,經受鞭打而不屈服,施刑者對她使用了壓槓子的酷刑,在她被壓得三次昏厥後又用了「抓肋條」的酷刑,最後將仍不屈服的她扔到羊圈裏。她因為腿部的刑傷,在無人看押的情況也未能越獄,可見文學作品與真實情況之間的差距。

有一種結合傷及骨骼和強迫造成肌肉疲勞兩個特徵的酷刑,稱為「鐵煙桿」,因為要用特製的刑具,所以非常少見。

這種特殊的刑具是一個鐵製的項圈,連這一根可活動的長鐵桿。

用刑時用項圈套住受難者的頸部,上身綁縛在柱子上,再把她的兩臂平舉,綁銬在鐵桿的另一端。

由於鐵桿和項圈結合部的特殊結構,當鐵桿遠端向下時,另一端會頂進受難者的喉頭軟骨,造成喉嚨受傷和窒息,而鐵桿頂入的長度又不足以刺入咽喉造成死亡。

這樣,受難者只能被迫長時間平舉雙臂,忍受肌肉酸疼和咽喉被頂導致半窒息的雙重痛苦。

這種酷刑雖然少見,但在渣滓洞幾十種酷刑中也名列其中



四、作用於人體神經系統的酷刑



這類酷刑比較少,其中最多使用的是電刑。

由於電刑與女烈受刑的關係非常密切,準備放到「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 一節中去細談,這一節中僅談其他的幾種。

與藥物刑訊相關的是其他化學物品在酷刑中使用,刺激性的化學物在刑訊中基本都需要結合其他酷刑使用,等於是加強其他酷刑的效果。

比如在受難者的傷處塗抹鹽水、酒精等等非常殘忍的手段,是「披麻戴孝」的第二階段中必用的。

南越特務刑訊一名抗議的中年尼姑時,先將她剝光衣服綁在十字架上殘暴鞭打,她幾次昏厥後對鞭打的痛苦已經麻木,特務們就開始在她遍佈傷痕的裸體上刷鹽水,這位在鞭打下咬牙強忍不發一聲的女烈,這時立即發出駭人聽聞的慘叫。

山東女烈解文卿被敵人逮捕受刑,打手們將她的衣服剝光,用剪刀一塊塊地剪開她身上的肉,再塗上鹽,使她極為痛楚,多次昏厥。

另外,刺激性物品在作用於人體呼吸道和消化道的酷刑中經常使用,這也屬於下一節的內容。

還有一種專門針對女性的方式,用洋芋等含有特別刺激物質的植物反覆磨擦女烈的陰道和肛門,再把她的下身浸在水裏。

洋芋遇水產生化學反應,會令女烈的下身產生極度的痛癢並紅腫潰爛。

但這種酷刑發揮作用需要較長時間,所以很少使用。對施刑者來說,在酷刑中使用藥物等化學品有一個不利之處,就是受難者一旦屈服(這是刑訊的最終目的),一般不能及時鬆刑,因為化學品刺激作用的減退時間施刑者無法控制。

「熬審」也屬於一種專門作用於受難者神經系統的酷刑,連續數天令受難者不能休息睡眠,使受難者的神經系統和忍耐力超過疲勞的極限,刑訊中極為常見,有的時候施刑者甚至用灌咖啡、濃茶的方法令受難者不能睡眠。

楊開慧被關押的半年多時間內只有三天沒被提審;陳氏雲兩次被捕,關過三個監獄,在第二個監獄關押的一年多時間內,只有十幾天沒有受刑;

福建女英烈羅榮德被捕,受刑一晝夜沒有屈服,第二天她被剝光衣服,裸體綁在樓梯上,凡過往的敵兵都用煙頭燙一下她的肉體,集中燙乳房、肚臍和下陰等部位,就這樣又折磨了她一天一夜,直到她休克過去後才罷手。



五、作用於人體呼吸道和消化道的酷刑



這類酷刑基本都和水有關係,用刑時通常將受難者仰臥綁在長凳或梯子上,令她的頭部後仰,再強行灌水。

連環畫《鐵道遊擊隊》中芳林嫂受刑的畫面,就是這種酷刑實際情景。

灌水的用刑方法雖然複雜一些,但能給受難者造成極大的痛苦,施刑者不太費力,所以在刑訊中非常普遍。

兩種酷刑的灌水方法略有不同,後果則有很大區別。

對於消化道的灌水,通常直接強行灌入受難者的口中,水量較大,一直灌到受難者的肚子完全漲起來,再使用強力擠壓,令水從受難者的嘴和肛門裏噴出,造成極大的痛苦。

為灌水方便,一般先要用濕布等物堵住受難者的鼻子,迫使她不得不張口呼吸,再用鐵尺等物強行插入她的牙縫,用力撬開嘴後直接灌水或插入漏斗再灌。

受難者的腸胃經這樣反覆多次灌水和擠壓後,會出現嚴重的功能紊亂。

酷刑「吊鴨浮水」不是直接灌水,而是將受難者倒吊起來,再令她的頭部完全浸入水中,造成與溺水一樣的後果。

對於呼吸道的灌水,主要是造成受難者的窒息和強烈嗆咳,通常是堵住她的嘴後從鼻孔灌入,使水直接進入氣管和肺中。這種灌水方式比較緩慢,水量不大。

有一種用刑方式是將兩種酷刑結合起來,用小碗等容器把水慢慢倒入受難者的鼻孔,經鼻腔流入食道和腸胃,一直要灌到受難者的肚子脹大後再進行強力擠壓,這種方式會令受難者窒息和嗆咳的痛苦時間長達幾十分鐘。

為使受難者更加痛苦,水中常常會加有刺激物。

最常見的就是灌辣椒水,令受難者產生極為劇烈的嗆咳,辣椒成分還會隨肺部的迴圈進入受難者全身的血液中,受刑後多日全身辣痛。

另外的刺激物還有煤油、汽油等物,嚴重的刺激會令受難者七竅流血。前全國婦聯副主席帥孟奇當年被捕受刑,第一天被老虎凳壓斷右腿,第二天被灌煤油數次,造成了她七竅流血,右眼視力大減,左眼終身失明。

前述的女英烈羅榮德受難時被灌泥漿水的例子,則會造成嚴重的窒息,甚至危及生命。

一些記載中還有灌開水和把辣椒水燒熱的做法,原民國南京陸軍監獄,曾有用滾開的辣椒水把受難者當場灌死的事情出現。

對於消化道灌水,則經常使用石灰水或肥皂水,因為這兩種刺激物對呼吸道的刺激作用不如辣椒、煤油等物強烈,但其腐蝕性能給受難者的腸胃帶來損害,導致嚴重的嘔吐。

為加重受難者受刑時的心理壓力,有時還會使用髒水和穢物,糞便發酵後產生氨氣,刺激性與石灰水類似。

越南女英雄陳青春受難時,施刑者先是用針刺入她的十指在桌上用力按,再將她的衣服剝光,用燒紅的火鉗把她乳房、陰戶周圍的肉一塊塊夾起來,後是用糞便灌漲她的肚子,再加木槓強力滾壓,反覆多次,把她折磨得死去活來。



六、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



要瞭解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也就不可避免地涉及性的話題。

下面就是幾個有代表性的女烈受難不屈的例證:

福建女烈陳客嬤,年近四十,兩次被捕受難。

第一次在一周內每日受刑,最後一天被剝光衣服綁在柱子上,白匪用大把香火燙她的乳房長達一小時左右,到最後甚至割下了她的兩個乳房。

一日後她被處決,下頜中槍未死而逃脫。

一年後再次被捕,受刑更長達半個月。最後她受火刑犧牲,被架上柴堆時身體已經不能動,但她還能呼喊口號,壯烈就義。

河北女烈韓翠蘭,年僅十九,被捕後連續受刑數天,歷經老虎凳、灌煤油、香火燙乳房等多種酷刑而不屈,又被剝光衣服吊在冬天的屋簷下任由敵兵輪姦淩辱,時間長達三晝夜。

最後就義前,她的手指和腳趾都已斷落,但她仍然站立不倒。

江西女英雄黃秀英被捕之後,被剝光衣服綁上刑床,一夜之間便遭受了灌辣椒水、針刺十指、火燎腋下、烙鐵燙背、鋼針釘乳房、豬鬃戳乳頭共六道酷刑連續折磨,她受難時的慘狀都令用刑的個別敵兵流淚,而多種酷刑也沒能征服她的意志摧毀她的生命力。

越南女英雄潘氏柑受難時,施刑者用石灰水把她的肚子灌大,用力擠壓後再灌,一連反覆數次。

後又剝光她的衣服,拔掉全部頭髮,用刀戳爛小腿。

而專門囚禁她的牢房竟是一個隻容屈膝蹲坐不能移動的箱子,只有兩個小透氣孔。

她在這個箱子中被囚禁了近一年,其間曾受竹籤刺乳房、火柴燎肛門等酷刑連續熬審三晝夜。

然而她的生命力還是沒有酷刑壓倒。

福建女烈羅榮德夫妻同時被捕,被吊打、壓槓子、灌辣椒水、灌泥漿等酷刑折磨了一晝夜後,丈夫叛變,不屈的她則又被剝光了衣服綁在樓梯上熬審,過往敵兵不時地用火柴和煙頭灼燙她的乳房、肚臍和陰戶,又持續受難一晝夜才休克,被誤認為死亡而由鄉鄰救出。

近一年後她再次被捕,遭鐵釘釘乳房、鐵棍烙陰道等多種酷刑折磨,受難長達半個月後才被殺害。

越南女烈陳氏雲受刑之多,時間之長,是文獻記載中罕見的。

她三年內兩次被捕,第一次先被鞭打而昏厥,醒來後施刑者剝光她的衣服,用鐵絲拴住她的兩個大腳趾倒吊起來再加以毒打,直到她再次昏厥。

當她被轉到另外一所以刑訊殘酷而出名的監獄時,當天就被刑訊。施刑者把電線夾在她的兩個乳頭上,用電刑反覆折磨了她整整一個白天。
她在這所監獄被囚禁的一年多時間內,只有十幾天沒有受刑,受刑之多、密度之大難以想像。

其中的一天,施刑者將她的衣服剝光,四肢綁住,然後把蘸滿汽油的棉花塞進她的陰戶點火燒她,她忍受著極大痛苦,直到昏厥也沒有發出慘叫聲;

接著她又被施以了抓肋條的酷刑,肋部被子彈頭劃得露出了肋骨也未屈服;

施刑者又用電石燈燒灼她的肚臍,用刑長達一個小時,最後她腹部的皮下脂肪都被燒得流淌了下來,連施刑者也無力繼續用刑了。

不斷受刑一年多之後,她竟然還有體力隨其他難友一起越獄而出。

越獄一年後她再次被捕,又遭各種酷刑折磨,連續受難長達幾周。

犧牲前敵人對她施以淩遲,裸體示眾。她全身赤裸著,被鐵絲穿透雙手反綁在卡車車廂中的木柱上。

這時候她的兩個耳朵、兩個面頰和兩個乳房都已被割開垂下,陰戶被剮得露出骨盆,肚子和大腿上掛滿被割開了的肉,鮮血一路從車廂中流到地上。

就這樣,她依然能努力小聲呼出口號。敵人原以為她會很快死亡,但在烈日下遊街示眾半日後不得不把還活著的她又帶回監獄,她在遭受淩遲酷刑兩天後才被槍殺。

從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出,女烈們在酷刑折磨下有著多麼頑強的忍耐力和生命力。

但這種生理上的特徵,卻使她們在受難時,痛苦的時間更為漫長。

陰戶是代表女性的體表器官,乳房是女性最顯著的第二副性徵。

這兩個部位集中有大量神經末梢,是女性肉體上最敏感的部位,也是最易刺激引起女性性慾的部位。

因此,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自然也就基本上是對這兩個顯著的女性部位用刑。

在受刑種類較多、受難時間較長、痛苦程度較慘烈的女英烈中,已婚、已育的比例比較大。

發育成熟的肉體和已有的生活體驗,使她們的女性器官比較少女對性刺激有更敏銳的感覺,面對將用在乳房和陰戶上的酷刑,她們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壓力。

有經驗的施刑者,則更樂於用這類酷刑折磨她們;而相對豐富的社會閱歷使得她們在酷刑下更為堅貞,於是通常這些成年女烈的受難時間更長、受難程度更慘烈。

針對女性的酷刑中,使用捆綁手段的很少。

單純捆綁難以對女性的乳房和陰戶造成極度痛苦。

SM作品中常見的捆綁乳房,在實際刑訊中很少見。

因為捆綁乳房造成的充血,反而會使女性乳頭麻木,降低原有的敏感度。

只是當鬆開捆綁時,由於血液恢復通暢衝擊乳房內的神經而容易激起女性的性慾。

所以,只有當激起性慾為使用其他酷刑製造條件時才會使用,因為女性的乳房和陰戶在性慾作用下,會變得更加敏感。

而捆綁乳房則因受難女性的肉體發育程度不同(豐滿或苗條)而難易不同,所以現實刑訊中很少使用。

山東女烈解文卿受難時,曾被捆住雙乳吊起來毒打。

如果受難女性不是很豐滿,這種方式就比較麻煩。

而捆綁乳房吊起,給受難女性造成的痛苦是胸肌被牽拉,痛苦程度往往難以達到施刑者的要求。

捆紮乳頭的做法也有,但用刑力度稍大就會將乳頭撕裂拉脫,雖然能造成極度痛苦,但會明顯縮短女性的受難時間。

單純捆綁對女性陰戶也難以形成極度痛苦,除非是配合繩索劇烈磨擦,如渣滓洞的酷刑中有用粗繩來回磨擦女性陰戶的方式。

這種方式往往需要先剃去或拔光女性的陰毛,因為人體的腋毛和陰毛處於四肢和軀幹連接的部位,其作用就是減低四肢運動時與軀幹表皮的磨擦力。

由於這些生理上的特殊性,實際刑訊中很少對女性乳房和陰戶使用單純捆綁的手段。

對女性乳房和陰戶施加酷刑的方法,除電刑外,最為普遍的是刺探、燙烙、燒灼、磨擦等四種手段,其中磨擦類僅用於陰戶。

對於女性乳房用刑,刺探的手段使用最多。

女性乳房內的神經分佈呈放射狀,神經末梢集中在乳頭乳暈處。

乳房表皮其實與其他部位的皮膚相同,不觸及乳頭乳暈和乳腺內的乳管,乳房表皮不能給受難女性帶來更為劇烈的痛苦。

刺探手段用鋼針、竹籤、鐵絲、豬鬃等尖銳刑具從受難女性的乳頭上向乳房內刺入,直接作用在乳房內的神經末梢和神經叢上,引起極為劇烈的痛苦。

從側面刺穿乳頭,並不能產生劇痛,因為沒有完全觸及神經末梢。

而用鐵絲竹籤等從側面刺穿整個乳房,則因為傷及乳房內的乳管和神經叢,也會產生劇烈痛楚。

著名女烈毛澤建,被捕之後在兩所監獄受刑,曾被施刑者用粗鐵絲刺穿雙乳吊起來,直到她昏死過去。

而刺探乳頭的方式更為普遍,納粹德國刑訊蘇聯女烈時還有先把針燒紅,再刺入受難女性乳頭的做法。

有時施刑者還會故意把刺探物留置在受難女性的乳房內,上饒集中營一無名女烈受難時,被裸體吊在刑柱上,施刑者用一枚鋼針刺入她的一個乳頭,逼問之後再把另一枚鋼針刺入她的另一個乳頭,不斷逼問不斷用刑,折磨了她整一個下午,她的雙乳被刺入了幾十枚鋼針。

湖南女烈香三娘被捕,施刑者剝開她的上衣,再用兩根竹籤紮入她的乳頭後不拔出來,又把她尚未斷奶的孩子找來一同關押,逼迫她為了孩子不得不強忍劇痛自己從乳頭上拔下竹籤。

刺探乳頭的刑具中,最惡毒的是豬鬃。

其他的刑具如鋼針、竹籤、鐵絲等,都會在用刑過程中毀傷受難女性乳房內的神經叢,儘管造成極大痛苦,但隨著刑訊間歇,受難女性乳房內的刑傷癒合時會在神經叢上留下永久性的傷疤,而降低乳房和乳頭對痛苦的敏感度。

一般來說,不間斷地對女性乳房用刑,只有在進行「熬審」、不容受難女性的刑傷有恢復時間的情況下才會持續給她製造痛苦。

但是,由於受難女性的堅貞不屈,「熬審」最後造成休克而失敗的例子很多。

越南女英雄潘氏柑被施刑者不斷用竹籤刺乳房、火柴灼肛門折磨達三晝夜、福建女烈羅榮德被多種酷刑折磨了一晝夜後又被不斷灼燙乳房、肚臍和陰戶達一晝夜,最後都因深度昏迷而使「熬審」 進行不下去。

刑訊的間斷使受難女性的乳房有癒合刑傷的機會,下次受刑時乳房就對痛苦的敏感度降低了。

而豬鬃戳乳頭這種中國特有的酷刑則不同,豬鬃刺入受難女性的乳頭後,因特殊的彈性使其能夠順著乳管彎曲,並不真正刺傷神經叢,而是靠撥動神經來給受難女性同時造成劇痛和難耐的神經刺激(與鋼絲刷刷腳心類似),這樣乳房內的神經叢在產生劇痛時卻未沒有永久性損傷,這樣受難女性的乳房不會因多次受刑而降低其敏感度,而她在這種酷刑下要忍受複合性的痛苦而難以昏迷。

江西女英雄黃秀英被捕後的當晚,被剝光衣服綁上刑床,幾小時內連受灌辣椒水、針刺十指、火燎兩腋、烙鐵燙胸等數種酷刑而不屈,施刑者就先用兩枚鋼釘釘進她的乳房,然後用豬鬃戳乳頭的酷刑來折磨她。

戳進她雙乳的豬鬃被不斷撥動著,她在極度痛苦中掙扎,被綁的手腕和腳踝都被繩子勒出了深溝。

受難直至天亮,她也未能昏迷,最後施刑者出於自己的疲勞才中止用刑,將她解下刑床押入牢房。

刺探手段用於女性的陰戶,一般是用刑具刺探受難女性的陰蒂、陰唇和陰道。

女性陰唇和陰蒂集中了大量神經末梢,對痛覺極為敏感,施刑者往往用與刺探乳房一樣的刑具,在陰蒂和陰唇部位折磨受難女性。

遼寧女英雄周化楨被日寇逮捕,先後受電刑、細繩捆拽乳頭、香火燙陰戶等酷刑折磨,而給她留下最慘痛記憶的,則是日寇最後用竹籤刺探她的陰蒂、陰唇和陰道口。

刺探陰道的刑具,還經常使用較粗的棍狀物,施刑者模仿性交的動作,對受難女性的陰道大力抽插。

越南女英雄陳氏裏(她是陳氏雲的堂妹)受難,施刑者一邊用木棍插進她的陰戶,一邊用電火燒烙她的兩個乳房,直至她最後昏厥。

如施刑者用刑力度過大,有時會插穿受難女性的陰道和子宮,造成腹腔感染而死亡。

燙烙的手段也普遍使用於針對女性乳房和陰戶的酷刑中。

沒有刑訊經驗的施刑者,往往用燒紅的烙鐵猛烈燙烙受難女性的乳房、乳頭、陰戶、陰道等部位,通常造成嚴重燙傷甚至當場死亡。

而又經驗的施刑者則會注意用刑力度,只在受難女性乳房陰戶等部位形成有水泡的一度燒傷,一來使受難女性不至過早昏迷,二來再靠撕破水泡給她造成更慘烈的痛苦。

越南女英雄陳青春受刑時,施刑者用燒紅的鐵鉗把她乳房、陰戶周圍的肉一塊塊夾起來,故意不觸及她的乳頭、陰蒂等更敏感的部位,以延長她在酷刑下的受難時間,並準備進一步折磨她。

安徽三十七歲的女烈袁大桂被捕受難,施刑者用燒紅的鐵棍插進她的陰道,反覆三次,竟將她活活燙死;

同樣出身安徽的女烈郭嗣英,年已四十六歲,施刑者用火鉗夾乳頭、火棍燙陰道等酷刑連續折磨了她三晝夜之久。兩位安徽成年女烈受難時間的不同,也反映出施刑者的經驗不同。

由於女性性生理結構與男性不同,下身的性刺激區除陰戶外,肛門也是另一性敏感區域。

對正常男性來說,肛門的刺激不涉及性慾,但女性不同。

所以,對女性陰戶用刑時,也有將用刑部位擴大到女性會陰和肛門的做法。

越南女英雄潘氏柑被施刑者同時用竹籤刺乳房、火柴燎肛門熬審,就屬於這類變化的用刑方法。

用磨擦手段對女性陰戶用刑比較少見,一般做法是將受難女性的衣服剝光,捆綁吊起後把粗麻繩兜在受難女性的下身來回抽動,用麻繩的粗糙劇烈磨擦她的陰戶。時間稍長,受難女性的下身會被磨得血肉模糊。

日本傳統的酷刑「騎木馬」,是將受難女性剝光吊起後,讓她的陰戶騎坐在一個房簷形的木架上,這樣她全身的重量就會全壓在陰戶和肛門上,為加重用刑力度,通常還要在受難女性的腳上加掛重物。

SM作品中也有類似做法,但都是用木板代替真正的刑具,這與真實刑訊有很大區別。

因為真實刑具的惡毒之處在於,三角形木架的結構使女性在受難時無法夾緊雙腿,不能靠大腿內側用力夾緊刑具來部分支撐體重減輕陰戶和肛門的極度痛苦

電刑是一種出現很晚的酷刑,雖然美國在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就開始用電執行死刑,但電刑用於刑訊卻普及得非常晚。

中國出現電刑,大約是在三十年代。

電刑有兩種,高壓電刑和低壓電刑。

高壓電刑出現更晚,就是我們都熟悉的電警棍之類。

其原理是用高壓線圈將流量很小的電流升壓,加在兩個距離很小的電極上,用刑時兩個電極同時觸及受難女性的肉體,以接觸的部位形成電流回路,這樣就會在極小的體表面積上造成高壓電擊,引起強烈刺痛,某些時候會產生高溫電火花,電擊同時伴隨燒灼。

因電流量很弱,作用面積和距離很小,僅在局部產生極為強烈的刺痛和電擊震撼,所以能對女性乳頭、陰戶等狹小部位集中造成極度痛苦。
由於電擊作用,一般連續三四次用刑就會導致大小便失禁。

這種電刑因需要特殊工具,痛苦持續時間短(一旦刑具脫離接觸部位,痛苦馬上減弱),所以在較為嚴酷的刑訊中一般是作為輔助的刑具使用。因其出現晚,歷史記載中比較少見。

低壓電刑是以受難女性較大的身體體積作為電流回路,在她的肉體內對神經、肌肉和骨骼同時產生電擊作用,而不是僅作用於體表,特別是當電流回路通過心臟時,會給受難女性造成極為痛苦的心臟麻痺,進而導致全身各個器官的功能紊亂,受刑嚴重時,不但大小便失禁,男性還會流出精液,女性會流出陰液。

低壓電刑的惡毒之處在於能給受難女性造成長時間的痛苦,而施刑者可以通過調節電流電壓來控制用刑力度,使受難女性不會很快昏厥。

低壓電刑的電壓一般控制在200伏以下,與磁石電話上的手搖發電機相近,所以舊時用磁石電話機施刑的記載很多。

國民黨軍統局在擁有美制電刑刑具之前,也是使用電話發電機改裝的電刑刑具。

也有用市電用刑的,一般要在電路中串聯一個或幾個大瓦數的燈泡以降低電流強度。

因為電壓高於220伏或者電流大於7安培時,受難女性會立即昏厥或者馬上死亡。

專用的電刑刑具其實並不複雜,核心部件就是一個可調電阻。

使用低壓電刑時,為使電流能夠更多的通過受難女性的身體部位,電極的接觸部位往往設在身體兩側的肢體遠端,比如左右手上,如不準備讓電流通過受難女性的心臟,就會將接觸部位改在身體的一側,這樣雖然受難女性的痛苦時間會更長,但全身性痛苦的程度則會有所降低。

對於女性,施刑者往往會將電刑接觸部位設在她的兩個乳頭上。

這樣雖然能給女性造成極大痛苦,但由於電路距離心臟太近,用刑力度稍微控制不好久會使受難女性立即昏厥。

遼寧女英雄周化禎受難時,日寇將兩根電線夾在她的乳頭上,一通電她就很快昏厥。

她被弄醒後繼續受難,一連被電昏了七次,日寇才意識到這個問題;

越南女烈陳氏雲被轉押到第二所監獄的當天就被刑訊,特工見到她態度堅貞,立即撕開她的上衣,把電線夾在她的兩個乳頭上,先用強烈電流把她擊昏,以造成她的心理壓力。

她醒來後依然不屈,施刑者就用較小的電流持續電她的乳頭,當她快要昏過去時就降低電流電壓,使她不能失去知覺,然後繼續用刑,就這樣用電刑整整折磨了她一個白天。

對受難女性的陰戶使用電刑,有時會把兩個電極接在她的陰唇上,或者將兩極接在她的陰戶和肛門裏,使痛苦完全集中她的下身。

但是這樣的接觸因電流回路通過的身體體積小,且不通過心臟,所以造成的痛苦有限。

更多的是將兩極分別接在她的一個乳頭上和插進陰道內,這樣電流可直接通過受難女性的子宮,引起比女性生產時的宮縮更為強烈的子宮抽搐,使她處於只有女性才能體會的極大痛苦之中。

越南女烈阮氏嬌被捕,第一天受難時施刑者就剝光她的衣服,在她的乳頭上施以電刑。

連續用刑兩三個小時後見她依然不屈,又將她伸開四肢裸體綁在刑床上,把一個電極插進她的陰道繼續用電刑折磨了她一個下午,最後她痛苦得連慘叫的都沒有了,對電刑只能發出低沈的呻吟。

電刑的另一個作用,是當受難女性身體上有其他刑傷時,因電擊非正常地加劇人體肌肉、神經、迴圈等等系統的運行和抽搐,會使得受難女性身體上的其他刑傷急劇惡化。

雲南女烈孫蘭英受難時,先被針刺十指,幾個施刑者又輪流用燒紅的鐵條燙她的乳房和陰戶,這樣折磨了她很長時間後再使用了電刑。

她在多種酷刑折磨之下受難長達三晝夜,停止刑訊時她乳房、陰戶上的燙傷都已化膿,十指因傷處的潰爛都粘連在一起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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