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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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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士司机林过云,因为连续肢解了多名女子,并且予以奸,过程十分恐怖现将当时数据文件透露…过程紧张…惊心动魄…不者…请远!

一九八二年二月叁日凌晨四时,天在下著毛毛雨,尖沙咀区的夜生活已到了曲终人散的时侯,但美麓华酒店一带店铺的霓虹招牌仍是灯火灿然,好像不死心似的希望夜游人多留一刻。

美丽华酒店旁的一列夜更的士在等候著兴尽的游人唤车归家。

雨点打在的土的车头玻璃上,水珠反射出那殷红色的霓虹灯光彩,就像一滴滴的鲜血,滴在玻璃上。

车上的「水拨」,例像个毁灭迹的凶手,还不等人看得清楚,已把这些「血滴」迅速抹去。

二十七岁的大华舞厅大班陈凤兰,这时在加拿芬道和金巴利道的一间夜店出来。

十多岁就混迹欢场的陈凤兰今晚与旗下的两个「姊妹」宵夜时实在饮得痛快,人生欢愉的日子能有多少
日后怎样,谁可以料,反正现时有豪客捧场,有足够的阔气可把名酒当水喝,笑贫不笑娼的丑恶现实,难道这许多年还不知吗?

踏著东颠西倒的脚步,叁人时而高声大笑,时而拥作一团,但没有人对她们有太大的注意,因为在这纸醉金迷的地区,时将破晓,叁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在街上踏著醉步,互相调笑,大家都知道她们是甚么来路。

酒醉叁分醒,陈凤兰向两个跟她有差不多一样醉意的姊妹表示不需她们相送,因为她可以在美丽华酒店旁找到的士回家。

跟她就左摇右晃的走她自己的路,一条引向死亡的路。

尽管醉态可躬,但对这每条日凌晨都走惯的路,陈凤兰没有走错,只不过当她到了美丽华酒店旁之的士车龙处,叁位的士司机都不肯接载这乘客,因为没人知道,她是否一登车就烂醉如泥,连要到那里也说不出,就是说得出,也没人敢担保她到时知道付钞和下车。

世界上总有例外的情况,虽然排在车龙最前叁辆的士都不肯载她,但第四辆的土司机,却让她开了车门,倒坐在司机位旁。

陈凤兰说得出她要去的地方,但没人知道为何她家在油麻地,却叫司机驶往观塘。

不过,司机没理会这许多,迅速将车在雨中向观塘。

香港开埠百多年来,最耸人听闻的「雨夜屠夫案」,序幕就是这样的揭开了,陈凤兰成了第一个受害者,二十八岁的土司机林过云亦在这次之后,发现自己杀人上了瘾。

林过云把陈凤兰载到观塘一回旋处时,陈凤兰突然酒气上涌,她本能的坐直,把头伸出车外,呕吐大作,林过云忙不迭的把她拉回车内,问她究竟要到观塘那里?

一身酒气的陈凤兰,这时竟叫林过云把她送到牛池湾。

对著一个这样醉酒乘客,作为的士司机还有甚么办法,送她到警局吗
陡增麻烦,推她下车吗血本无归,只好如言的把她载到牛池湾,看她怎样。

到了牛池湾的消防局,陈凤兰被推醒,间她在那里下车
她微微睁醉眼,迷迷糊糊的说要回尖沙咀柯士甸道。

这实在令人心中有气。

林过云一声不响,默默地驾车沿著悄静的马路前驶,拐弯,绕路,然后把车停了下来。

但这里不是灯火通明的尖沙咀,而是幽暗寂静的土瓜湾贵州冲四号?
前的路旁。

陈凤兰根本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沿途上她只偶而模模糊糊说几句无人听懂的醉话。

车停定了,她仍沉睡著,连林过云下了车也不知。

下了车的林过云,走进安庆大厦,经过亮了灯的管理处,看不到有管理员,而电悌的门敞开了,他进了去,按了到二楼的掣,虽然他不认识车内的陈凤兰,但心里对她却有无比的恨意,是因为陈凤兰乱点鸳鸯的要他驾著的士东跑西去
是因为陈凤兰的呕吐令他呕心这连他也不清楚。

电梯在二楼停定,他掏出锁匙,开了家中的大门。

凌晨将近五时,家里的人正在享受天亮前最熟睡的一觉,没人知道他回来,他取了条电线,轻声的把家门关上,再乘电梯到地下,然后回的士上。

陈凤蔺没有醒过来,她把头斜倚在车门玻璃,一点戒备也没有,的士停车处周围也没人出现林过云的眼睛瞪著熟睡中的陈凤兰,两手在电线两端绕了一绕,两手用力拉了拉,试试电线的轫度是否足够勒死这个惹得他有无名憎厌的女子。

他本想用利刀结果陈凤兰,但却赚这方法太残忍,而且会弄污车厢,所以觉得还是用电线理想。

林过云把电线绕著陈凤兰的颈项,比一比长度,两眼迅速的向车前车后一瞟,不见有路人,於是猛然一用力,套紧那电线,把陈凤而的身躯拉了下来。

除了倒下时本能地稍挪动一下手脚外,陈凤兰很本没反抗过,实在也醉得连反抗的知觉也没有,跟著就是身躯发软,再无声息。

林过云把再无气息的陈凤兰半扶半抱的,趁管理处还末有人影,把尸体弄进电梯,抬回家中自己的房间。

他把房门打开,发现睡在上格床的弟弟还没醒来,他轻手轻脚地把尸体放进自己的床底,稍为掩饰了一下。

他不怕弟弟会发现这秘密,因为大家早有协议不碰对方的东西,而弟弟长期都遵守这协议。

他更不怕同住的父亲,妹妹和妹夫知道,因为彼此的房间隔了个大听,他们不会听到这边的动静,更少有走进他的房间。

一切妥当后,林过云回到他的车上,赶紧把车驶向美孚,将车交回给日更司机。

日更司机如常的接过的士,他不发现有甚么不妥,从林过云的面上和说话中并没有发现异状,因为他平日根本少与人交谈。

事实上,林过云不会表现出甚么异常的举动,因为对於刚才的事,林过云没有丝毫犯罪的感觉,地只是把一样令他憎恶的东西除去而已,所以心里反觉得有点快感。

交更之后,林过云加常回到家里,屋中的人刚起来,还未外出,但一如往常的,没有特别留意他。

他回房躺在床上,闭上眼,听著房外的动静。

一具任由摆布的裸尸呈现在眼前,林过云细意端详,盘算著怎样摆放,才可以用相机拍出如外国人体杂志的性器官镜头。

拿出相机,较好射灯的位置,林过云任意将体四肢屈曲,制造理想的角度,遇著已发硬的关节,就用强力胶纸黏贴使躯体屈曲,在拍硬照的同时,也拍录影带。

不知是兴奋还是惊慌,他觉得拿相机的手中的有点发抖,但他不理会这些了,尽情的在拍。

但令地遗憾的是,因为经验不够,射灯的位置放得太接近时尸体的大腿,把那处的皮肤灼伤,影响阴部特写的效果。

照片拍完了,面临的是如何处理这尸体,他一面翻弄陈凤兰手袋内的东西,一边想办法。

手袋中有记事簿,有化妆品,还有五百元,他突然灵机一动,拿了那五百元塞进口袋里,把尸体放仔,拿著陈凤兰的手袋和衣物立即走到街上。

在街上转角处的五金店,用二百九十元买了把电锯,叫店主换上片幼齿锯片,立即赶回家去。

至於那些衣物和手袋,在买电锯前,已丢在离家不远的东方日报门外垃圾箱内。

他把旧报纸和家中没用的纸张敷在地上,再把尸体放在上面,把录影带放到活动摄影机上,将电锯插上电源往尸体上锯去。

在震耳的电锯尖声中,殷红的血随著锯片的卷动,带著肉屑飞溅出来,溅在樯上。

尸体就如没有骨般,迅即被分成七部分,包括头、两手、雨脚、上肢躯体和下肢躯体。

至於乳房部分,他就割下来,但因技术不好,把其中一个的乳蒂割去了。

这七部分的尸体被大量报纸及胶袋包好,由於血和肉屑溅在房中各处,林过云赶在家人回来前把一切清理乾净,至於那对乳房,他用胶盒装著,临时用白酒当防腐剂来浸著它,然后把盒放进床下。

傍晚时分,他接了日更交来的车,驶回家中,把包好的七截尸体,放进了车尾行李箱内。

沿途载了几转客后,他想到要将尸体弃在无人发现的地方才可以。

一边驾车一边筹谋,他最后想到了沉尸海底之法,於是七时许驱车直往沙田海鲜舫附近,把七袋体抛进城门河里。

沙田城门河是流出大埔海,只要河水把体冲进海底里,茫茫大海,就再难有人会发现到。

事情办妥后,地驾车回市区,继续做生意,天亮交更,然后回家睡觉。

二月四日午间,林过云睡醒过来,他将拍摄陈凤兰体的彩色菲林拿到不同地点冲印公司冲印,这公司是用电恼和机械冲印影片,不需人手,这就不怕会被人揭穿这事。

现时的彩色冲印都是即日有取的,但取相后,效果却不理想,这可能是因为缺乏经验,而且器官附在上,难以作较佳的摆设,加果用刀把器官切出来,效果可能更好,於是决定抛弃电锯,改用手术刀,并学习解剖知织和人体结构。

他不知道为甚么会想到还有下次,只使得这事令人著迷,像吸毒般可以令人上瘾。

几天后,他把那洗净而放在家中的电锯带著一起上班,在快要收更时,把车驶大角咀樱桃街,把锯抛下了海中。

人算不如天算,陈凤兰的体没有被冲出大海,反而在沉后的一星期,即二十一日,被一批金门建公司的工人发现了头骨。

当日上午九时五十五分,这批工人乘搭浮泡到河中的桥趸任务,发现一个状似人头骨头的东西,附著头发在河面漂流,他将之捞起,发现是个真头骨,於是连忙报警。

警方到场后,开始沿城门河流域找寻体的其余部份,直到傍晚五时,在距发现人头处约一百码的浅滩,警员找到一个相机店的黄色大胶袋,拆开后,发现是一双齐口切断的人腿,警方将人头和腿带走化殓。

这消息成了当日的头条新闻,电台在午间已经播出,林过云亦听到了,为了进一步了解详情,他在当日出门上班时,把电视录影机较好了在晚上六时半录下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两这录影带,曾录下陈凤兰的裸镜头。

警方翌日再派出蓝帽子警员和直升机,沿城门河巡搜,结果中午时分,在沙田富豪花园对开的城门河河道内,再找到一个胶袋,胶袋内是一后齐口切断的手臂,左手臂近肩处有纹身图案,那是一把蓝色的小刀,贯穿著一个红心,红心旁有一只飞翔的燕子。

这个胶袋被发现,是因为缚著袋的绳索部份松脱了,缠在一个桥趸上,胶袋半浮半沉,水流无法将之冲出大海。

警方的法医官此时亦证货了头骨和大腿是同属一人的,头骨和双腿并无伤痕,但断口处明显地是被如电锯一类的利器割开,头骨口腔有叁只假门牙。

事后,法医官再证实那有纹身的手臂也是同属一死者的。

这只断臂上的纹身,对追寻陈凤兰的身世有莫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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