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數器由 2013.01.18 起統計

背景更換:

 

小倩的死刑

簡體版

作者:某個無名氏(idiAmin)

這篇文章是改編自外面《小倩戴刑具》一文的,不知寫得怎樣,大家就看看吧。

本文開始。


我的名字叫艾小倩,是個現年22歲的女孩子,身高171公分,因被控參與販毒,而判了無期徒刑,押送到某看守所,等候轉移監獄,後來我提出上訴,但弄巧成拙,被改判了死刑,但我是無辜的,真的。

以下是我的回憶錄,一大部份的內容要感謝高文豔和其它幾名在場的武警的幫忙。

7月4日,我在學校準備去上課時,突然被逮捕,之後就被囚車帶到目的地。

卻說我從小到大,在各級學校都一直被公認是該學校的校花,就連到了監所,大家也認為我是女犯中長得最好看的,大家都說我有著一張像動漫美少女一般既美麗又可愛的臉蛋。

據說我下車時,眾人都被的我美麗所折服,當時我一頭烏黑的、前面剪了類似妹妹頭瀏海的覆全額覆眉毛瀏海且後面留得很長的秀髮綁長披在肩際,身穿一件短袖襯衫,下身穿著一條合身的牛仔褲長褲,腳下是一雙新買的12CM的黑色高跟船形皮鞋,沒有戴鐐,但雙手被反銬,由於雙手背銬在後,在我171公分高的身上,我那本來就屬巨乳等級的雙峰毫無保留地高聳著。

隨著「踢踏……踢踏」的腳步聲,我被一名叫女警和一位叫男警帶到了刑戒具室。

因為我是短期羈押的重犯,因此他們必須給我嚴厲的刑戒,以防逃脫或自殘。

在我進了刑戒具室後,那女警給我打開了我手背後的普通手銬,扔在一邊,然後指著屋子中間的鐵制的椅子說道:「坐下!」

事後我聽說那天在刑戒具室給我上手銬腳鐐的那男警名叫董華,據高文豔所說,董華在那工作了八年,性格暴躁、下手特重,犯人們背地裡都叫他鄶子手。

而那女警叫高文豔,當天和董華在一起幫我上鐐銬,在我進入看守所後,也常來找我。

據看守監舍的警員所言,我在看守所的期間,高文豔幫了我很多忙,也很照顧我,還說若不是高文豔,以我的個性,在看守所的日子,恐怕會生不如死。

不管怎樣,我坐了下來,然後那女警走到牆角一個鐵櫃前,打開門,只見裡面掛滿了各式各樣的手銬、指(趾)銬和腳鐐,長的、短的、輕的、重的、緊的、松的,應有盡有。

那女警問男警道:「給她上什麼樣的?」

之後我聽到那男警對女警道:「這是重犯,羈押期間千萬別出差錯,手銬腳鐐還是用死囚專用的吧!」

當時我一聽,震驚地說道:「什麼?還要戴手銬、腳鐐?剛才不是才給我鬆開嗎?」

接著那男警轉過頭,對我吼道:「在這裡妳是重犯,沒有發表意見的資格!閉嘴!妳難道看不出這裡是什麼地方嗎?真是白目。」

他話一說完,就徑直地走到鐵櫃前,選了一副特製狼牙聯體手銬,使勁拎出來,往地上一撂,對我說道:「站起來,把手背到後面!」

我呆呆地站在一旁,看著手銬,那女警似乎是看我有些疑惑,因此她對我說解道,那副手銬是專業特製的,屬於刑具而不是戒具。

銬環中間沒有鏈子,是一個整體,而且很重,是由烏金包水銀和鉛打造的。

銬環直徑3-5 釐米,且能在此範圍內自由調節,重10千克,一般的手銬只有0.5千克,最關鍵的是這副手銬只隨小不隨大,內環是狼牙狀的鋸齒,越掙扎就越緊,直到直徑3釐米,而一般女孩的手腕直徑怎麼也有5釐米,因此我掙扎的話,銬環就會給我帶來極大的痛苦。

她還企圖對那男警提出質問,但那男警說道:「這邊是我最大,一切都由我做主。」

我聽了那女警的說明,開始感到害怕,因此當時我驚恐地說道:「難道還要背銬,這麼重而短的手銬,我不要!別給我戴!不要!!」

據當時在場的人回憶,我一說完那話,我扭頭就朝門外沖去。

我一出門,就被門口的兩位武警架住押了回去,而那男警則拎起銬子,朝我沖來,兩位武警將並將我的雙手扭到背後,緊緊併攏在一起,只聽「哢嗒」一聲,我的雙手就被緊緊銬住了,一陣劇痛和強烈的束縛感,很快地就傳遍全身,據旁人所言。

當時我拼命地掙扎,並叫道:「松一松吧,太緊了!我的手腕好痛!」

但我的吼叫是無濟於事的,手銬隨著我的掙扎,越扣越緊,深深陷入我的手腕裡,由於銬環是聯體的,因此我的手無法動彈,我當時不得不將雙手緊緊併攏並死命向後伸直,但20斤的重量分佈在我細嫩的手腕上,讓我感當極度地痛楚。

在將我上手銬後,那男警又對武警說道:「按住她的腳,我讓她跑,這就讓她嘗嘗特製坤鐐的滋味!」

卻說在我要上鐐時,那女警又跑來告訴我,對我說我將要戴上的腳鐐,也就是我現在戴的這副腳鐐。

和一般的坤鐐有很大的區別,是為女死囚特製的,但至今還未用過,鐐環是由鈦鉻澆注而成,裡面灌注了水銀和高密度鉛,每個鐐環厚3釐米,寬8釐米,重10千克,比男死囚的鐐環還重,直徑可以在4-8釐米內用鑰匙任意調節,而且鐐環的內側不是平整的而是有很多梯形突起(類似搓衣板)和菱形突起,這樣當鐐環上緊後這些突起直接陷入女犯的腳踝裡,而鐐環放鬆,女犯只要移動,腳踝就會被鐐環內的突起所折磨。

連接鐐環的是一根生一次壓模成型的無縫生鐵鎖鏈,直徑2釐米,共5節,總長10釐米,重10千克,拖在地上發出叮噹叮噹沈悶的重金屬響聲。

最關鍵的就是,這副死鐐一旦釘上就無法打開,用高溫切割則會使被釘上這腳鐐的女犯失去雙腳。

由於剛才手銬的事,再加上那女警告訴我的話,我開始感到非常地恐懼,據當時在場的人所言,當時我流著淚苦苦哀求董華:「求求你別給我釘死鐐,我再也不跑了,我不要戴腳鐐,我這麼細的腳踝戴這麼重這麼短的腳鐐會受不了的,要不換一副長一點,輕一點的的吧!求你了,別給我釘死鐐……」

可是一切都晚了,兩位武警他們每人各緊緊地按住我的一條腿,脫下我的高跟鞋,將我裸露的一雙腳踝,分別套進特製腳鐐一對錚亮的鐐環裡,並將鎖扣搭上,鎖死,之後那男警還取來了鐐錘,準備將我雙踝上的腳鐐永遠釘死。

我的雙腿被武警死死地按著,使得腳鐐和我的腳後跟,緊緊地固定在特製的釘鐐器上,沉重的鐵錘一下又一下地敲擊著合在細嫩腳踝上的鐵箍,劇烈的震痛,使我踝痛如裂,我狠命地緊咬著雙唇,看著那男警一下一下地將自己腳踝腳鐐釘死,情不自禁的哼著:「我不要戴腳鐐,疼死了,疼死了!!」

但顯然這是沒用的,最後,巨大的痛苦,將我給折磨得昏厥過去。

當我醒來,赤裸的腳脖子已被釘上了一副沉重死鐐。

「站起來!」那男警對我喝道。

我慢慢抬起頭,並望著那男警。不料那男警接著對我說道:「再不起來就給妳戴上趾銬,讓妳根本別想動!」

我掙扎著,隨著一陣鐵鍊的響動,最後終於勉強站了起來,我被直接釘上如此沉重短小的腳鐐,很難走路。

我試著向前邁步,卻發現我根本抬不起腳,我皺著眉,緊咬下唇慢慢挪動碎步,每步只能挪出一小點的距離,扯得腳腕上的腳鐐噹啷直響。

我每挪一步,一陣強烈的慘痛,就會由手腕和腳腕處襲來,痛得我蹲下身去緩一緩。

死鐐的鐵箍內側來回地擦著腳踝骨,磨破了我的皮膚,這感覺就有如針刺般的疼痛。冷冰冰手銬環也深深扣進我的手腕細裡。

「為什麼?為什麼要給我用這麼緊、這麼重而且這麼短的刑具?」我問道。

「這是罪有應得!」那男警回答道,一邊說一邊取出一把鑰匙,這是調節鐐環鬆緊的鑰匙。

取出鑰匙後,後他對我說道:「坐下!」

我已被嚇怕了,因此只好乖乖坐在地上,為了減少摩擦和手銬的重量,我把雙腿直直的平放在地上,雙手在後面併攏撐地。

那男警將鑰匙插入我左腳踝上粗大鐐環的底部,慢慢上緊,隨著咯啦咯啦的聲音,只見粗重的鐐環慢慢縮小,我的腳腕不斷被勒緊,痛得讓我直叫「停一停,太緊了,求你別再緊了!!好疼!!」

可那男警不管,直到粗重的鐐環基本嵌入我腳腕的肉裡才停下。

後來我聽說當時我痛的閉上眼,緊咬牙關,豆大的汗珠,還順著我面頰不斷流下,而我的腳腕和腳趾繃的筆直,緊鎖的腳腕處滲出淡淡血跡和紫印,緊接著,那男警又將我右腳踝上的腳鐐死死上緊,最後他們給我穿上我來時的高跟鞋,準備將我押入監房。

在兩名看守的推搡押送下,我一步一步艱難的向監舍區挪去,由於腳鐐太短太重,短短100米的走廊,我花了30多分鐘才挪到,此時我已是疼痛難忍了,因為反鎖的手銬和纖足上緊箍的鐐環,我在行動時,雙腕和雙踝都磨出了深深的血痕。

我在被押進監舍後,我什麼也沒多想,就是坐在床上哭泣,但另一方面,被束縛的的快感卻開始向我襲來,這種感覺一方面極為難受,另一方面卻也開始給我製造某種說不出的快感,我很想伸手隔著衣服自摸,但因雙手被銬在身後的緣故,我沒有辦法辦到。

不知過了多久,突然有人進來了,那人是個女警。

我說道:「誰?」

對方說道:「我是剛剛刑戒具室裡的那個女警。」

我說道:「是嗎?」

不過我記不起來我剛剛看過她,可能是我天生認人的能力本來就差的緣故吧。

待她進來後,我才從她胸前的名牌上看到她的名字─「高文豔」,可是我還是沒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她要對我做些什麼。

那女警道:「別怕,我是來幫妳的,雙手雙腳被銬得這麼緊,一定很痛吧,來,我幫妳鬆綁。」

於是那女警蹲了下來,然後拿出一副鑰匙,將我雙腳腳鐐的銬環給調松,然後又要我轉過身,好讓她能幫我將手銬給調松,我照做了,而我的銬環也被調松了。手銬腳鐐調松後,我頓時是輕鬆多了。

在幫我鬆開手銬腳鐐時,那女警說道:「剛剛那個把妳上如此鐐銬的男警,名叫董華,儘管他自認自己公正廉明,分文不取,但貪官之惡,人盡皆知,清官之惡,少有人知,而他就是那種一切依法、分文不取、嫉惡如仇,但卻也容易失控的人。他在這裡工作了八年,性格暴躁、下手特重,犯人們背地裡都叫他鄶子手。如果不是其它員警的話,我想不只是妳,大概沒有多少經他處份的犯人能有像樣的生活。」

我說道:「是嗎?」

那女警道:「如果妳以後有什麼問題的話,儘管找我都沒關係,我會盡一切所能地幫妳的。」

我說道:「是……是嗎?我現在有一個問題,我手被銬在背後很不方面,可以的話是否能改成前銬。」

那女警道:「我可以幫妳請求,但這不在我的許可權之內,要問董華的意見。」

在知道那幫我搞上如此鐐銬的男警名叫董華後,一聽到董華的名字,我就開始怕了,於是我說道:「這……」

那女警道:「不過我還是會儘量幫妳的。現在時間不早了,我該離開了。」

說完那女警就離開了。不過我因為進來被搞了一整天的緣故,我覺得很累,於是我很快地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剛吃完早餐,又被帶往了刑戒具室。

這天,刑戒具室有數名武警和一名男警,還有一名女警,這時那男警又叫那名女警從鐵櫃裡拿出了一副有鏈子的手銬。

那男警走到我面前,並指著一張椅子對我說道:「給我走上前!到那張椅子上坐好」

我乖乖地照做了。

那男警命令兩名武警抓著我的手臂,說道:「昨天這婊子想抵抗,今天要幫她換刑具,不能讓她再抵抗了。」

然後那男警走到了我背後,之後我的手銬就解開了。

待我的手銬被解開後,那男警命令那兩個押著我手臂的武警,將我的雙手扳到身前並併攏,然後那男警從那女警的手上,接過那副手銬,之後他將之銬到我的手腕上,之後他到後面又拿了一把錘子,似乎是要將我的手銬給釘上。

這時那女警走到我的面前說道:「我就是高文豔,昨天幫妳鬆綁的女警。唉,雖然在我的說情之下,董華他是同意了妳的請求,但他很火大,他說非得要給妳一點顏色瞧瞧不可,於是就拿出了這副腳鐐,做為妳的手銬,還說要讓妳的雙手和雙腳一樣,被永遠地束縛住。」

我聽了之後,說道:「難道那個男警就是董華?我不要!雙腳被這樣銬起已經夠慘了,雙手再這樣,我豈不是要死了?」

那女警道:「是啊,妳昨天看過他的,難道妳忘了?」

我確實是沒什麼印象,我天生就很不擅於認人,也不太會辨識他人的情緒和意圖,因此儘管大家都說我是個正妹,但我從小到大,都被人給欺負,即使今天到了監所,也依舊繼續被欺負。

很快地,那男警就來了,他拿著錘子,對我說道:「我要讓你的雙手和雙腳一樣,永遠地被束縛住!再也無法脫身!」說完,他將我戴著手銬的雙手,放到了釘鐐器上,然後開始釘起了我的手銬,這感覺就和昨天釘腳鐐時一樣地痛苦。

釘好手銬後,那男警命令兩名武警將我給繼續押著,之後又命令那女警從鐵櫃裡拿出了一條鐵鍊,然後他將鐵鍊的一頭,給勾在手銬的鏈子上,另一頭則勾在腳鐐的鏈子上,之後他又各別把勾住手的地方和勾住腳的地方,給放到釘鐐器上,將勾子釘成一個環,就這樣,我的手銬和腳鐐就被連結在一起了。

那男警對我說道:「妳想將手前銬?可以,但妳也休想有好日子過!我要讓妳徹底地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這就是妳白目、不尊重警官的下場!」說完,他便命人將我給押回我的牢房。

接下來一連幾天,我都待在看守所的牢房內,而那個自稱高文豔的女警,每天都來看我,經過幾天的相處,我也逐漸地能認出她來。

卻說在被抓進看守所前,我本來是一名博士生,專攻數學,我是跳級念書念到博士的,在被逮捕前,我本來打算要去和指導老師討論我的博士論文,並穿著父母買給我的新衣服。

那天也是我第一天穿高跟鞋,但我突然被以莫須有的販毒的罪名被抓起來,讓我沒有辦法做研究,不過在高文豔的幫忙下,我把我的書給帶進了看守所。

且雖然說手銬現在也被釘死了,但在前銬的狀況下,我至少還能寫字,做我喜愛的研究,但除了研究外,我另外要了狀紙,因為我認為我是無辜的,因此想向法院提出非常上訴。

法院受理了我的上訴,但結果卻不是我想要的。

在法院聽審的那天,法官做出了以下的宣判:「艾小倩,女,現年22歲,因參與販毒,罪證確鑿、惡行重大,因此本庭宣判艾小倩死刑。」

我聽了之後,激動地站了起來說道:「這是不可能的!我是無辜的!」

但法官說道:「艾小倩,警方在聽人舉報後,從妳學校的研究室裡搜出了好幾公斤好幾袋的一級毒品海洛英,你難道忘了嗎?你還有臉說你是無辜的?如此確鑿的證據,不判死刑怎麼行,當初你案子的承審法官是太仁慈才判你無期徒刑的。」

我聽了之後,整個人嚇到了,沒想到事情竟然會如此演變。

這時法官又說道:「艾小倩,你的案子到此為止,國家近來為了打擊重大犯罪、讓人民,宣佈說判死刑且罪證確鑿、冤獄機率小的,不得繼續提出上訴,也不必顧及程式問題,除非有新事證,不然判死刑的案子,三審定讞後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上訴!」

我說道:「不!」

之後我被押回了看守所,幾天後,我就正式發監等待死刑的執行了。

正式發監後,我被換上了監所統一的黃色囚服和運動鞋,儘管很破舊,但我不知為何地,覺得囚服比我剛被逮捕的時候穿的衣服還舒服多了,可能是因為鞋子的緣故吧!

不過因為我被判死刑的緣故,我不必剪成監所其它囚犯的短髮,能繼續留原本的髮型;

此外,正式發監時,看守所的人說我有情緒不穩,可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因此我被關到了獨居牢房裡,還被禁止探監。

在我正式發監到死刑執行的這段時間裡,只有高文豔被獲准來看我,她幫了我很多忙,而我也不知不覺地,對她生出了某種超越朋友的情感,這種情感是我過去對任何男生或女生都沒有的;

另外在等待執行的期間,我還是繼續努力地做我的研究,這是我的興趣所在,也是我排解無聊和減少對即將到來的死亡恐懼的方式。

後來我要高文豔幫我打探我學校方面的事,卻說學校的師長和同學大部份都認為我是無辜的,他們沒因此開除我的學籍,反還希望我有一天能被證實是無辜的,並出來和他們繼續做研究,但我想這是不可能的,不過既然學校方面肯等我,我自然也不能辜負他們對我的期待,於是我在等待執行的期間,努力地將我的論文完成。

卻說我的死刑日期終究是到了,正好就在我把論文完成後的幾天。

我沒想到它竟會來得如此快,話說我執行的時間,距離判決下達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月,不過我生前想做的事已經做了,此生也了無遺憾了。

但對於自己即將要死去的事實,我還是感覺很難過。

在死刑執行的前一天,高文豔又跑來看我。

我說道:「明天就是我執行的日子了……」

高文豔說道:「我也很捨不得你走,你是個好女孩,但這也是沒辦法的。」

我說道:「對不起,我沒能為大家做些什麼。我有幾個請求。」

高文豔說道:「說吧,小倩。」

我說道:「第一,我希望妳能代我將我寫的這篇論文交給學校,做為我的博士論文;

第二,我一直都不敢說出這句話,但我想說,我喜歡妳,也謝謝妳,如果不是妳的話,我的日子大概會過得很慘;

另外,我想如果不是我要被處死而妳是個員警的話,我可能會和妳交往。」

高文豔道:「那……那妳還有什麼要做的嗎?我著實地被嚇到了。」

我說道:「我想親吻妳一下。」

高文豔道:「這……好吧。」

於是我親了高文豔一下,並和他抱在一起,但他必須回到他工作的崗位上,可是我還是很捨不得他走。

高文豔道:「小倩,對不起,可是我現在必須回去。」

我說道:「是……是嗎,那再見了,再也不見了。」

高文豔:「在妳真的被處決時,我會想辦法向上級請求好來看妳的。」

於是高文豔將我要交給我就讀的學校的論文給帶走,而我就這樣和高文豔道別了。

雖然我對死亡感到有些恐懼,也對世間感到有些不舍,但一想到自己將死,我的心中就升起了一股快感,加上雙手和雙腳被束縛住的緣故,我的快感非常地強烈,這是我有生以來體會過的最強烈的快感,因此那天晚上,我不斷地用手隔著衣服摸自己的下體,還意圖將手伸到衣服上,同時隔著衣服摸自己的胸部和下體,但手銬的長度及它被和腳鐐連在一起的事實,阻止了我這樣做,我就這樣一直自摸,直到累了為止。

※※※

小倩一人稱的觀點到以上結束,以下改為第三人稱視點。

※※※

小倩與高文豔道別後的第二天,就是小倩死刑執行的日子,卻說這天一大早,監所人員就進來,對小倩進行了灌腸,還用一條白布條將小倩的雙眼給蒙起;

此外,政府為了宣示打擊重大犯罪的決心,小倩的死刑將是公開執行的。

小倩向監所人員提出了幾個請求:「請……請問可以不要蒙我的眼睛嗎?另外,我聽說我的死刑會是公開執行的,可以改成私密執行的嗎?還。……還有,我可以穿自己的衣服,不要穿囚衣上刑場嗎?」

但監所人員說道:「很遺憾地,這三個請求都無法實現,首先,由於過去有犯人為逃避自己討厭的死刑方式而用土制炸彈自殺的狀況發生,因此根據規定,處決犯人的方式是不能讓犯人事先知道的;

第二,只要被核定為是公開執行的,就不能改為私密執行;

第三,公開執行的犯人在執行死刑時,必須穿著囚服,不能穿自己的衣服。」

小倩有些失望地說道:「是嗎……」

然後小倩就被帶往了刑場。

刑場上,大家非常地鼓噪,好像是來看什麼戲一般。

話說小倩的死刑,是以絞刑的方式執行的。

法警將一個白色的繩圈,套在小倩的脖子上,並將小倩綁成馬尾的長髮,小心翼翼地從繩圈裡拿出。

接著法警打開了暗門,小倩就這樣掉了下去,而繩圈也很快地就奪走了小倩的生命。

小倩就這樣被處死了,和她剛被逮捕時很不一樣,小倩死的時候很安詳,在被處死的前一刻,她的臉上甚至還露出了一抹微笑。

小倩死後,她的頭被割了下來,並連同頭部的內臟一起,被完整地保存起來;

她的身體則在被處決後不久被火化。

在小倩被處死後的第二天,她的博士證書被頒了下來,小倩的論文是關於數學上哥德巴赫猜想強版本的證明,這篇論文證實了小倩的實力。但小倩已經死了,不能再複生了,像她這樣的天才就這樣消逝了,小倩的師長同學對她的死都感到很惋惜;

另外,小倩販毒的一事後來被證實是冤枉的,他是被校外的男生給陷害的,那男生追小倩不成,因此想出了如此陰招陷害小倩,大家對此都感到很生氣,但誣陷小倩的兇手早已隨家人搬到國外,再也抓不到了,大家都覺得小倩的死實在是太不明白、太冤枉了。

回總目錄

回書櫃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