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數器由 2008.1.4 起統計

背景更換:

 

野嶺孤寺

                                                                                                                           簡體版  

作者:石硯

(一)

這是一座野嶺,曾有人煙,又無人煙。

這是一座孤寺,曾有香火,又無香火。

荒山野嶺人跡稀少,又值日落黃昏,更無人光顧。早已破敗的山神廟裏,卻有一人正在忙活著,他就是乞兒土狗子。土狗子本在城中行乞,為什麼這麼晚了,卻一個人呆在這荒山古廟?這得從昨日說起。

昨天,土狗子無意中探聽到劉鎮的王員外家娶親,這是乞兒們最喜歡的事。於是,他便偷偷摸摸一個人從棲身的破窯裏出來,急火火直奔劉鎮。

王員外家有得是錢,不會在乎多一個吃客,何況這種大喜的日子,最不能得罪乞丐,所以,土狗子不光討到了吃喝,因為得著信兒的乞丐不多,王員外還特地賞下了酒來。這不是,本來肚子裏就沒食,怎麼禁得起半斤燒酒,一來二去就喝多了,躺在劉鎮外邊一棵大樹底下一覺就睡到了今天中午。

醒來一看,日頭已在頭頂,問一問,足足睡了一圈兒。看到家家戶戶都在買肉,突然想起今天立秋,急忙爬起來就往城裏跑。乾什麼,因為早幾天就得著訊息,今天要殺胡家寨的三名響馬。

對於吃了上頓沒下頓的乞丐來說,怎麼還有心思看殺人呢?這話本來不假,如果是殺別人,土狗子也許不關心,但要殺這三個響馬,他可就不能不關心了。因為這三個人他都見過,人家還賞過他銀子,而且那位三當家的還是個十七、八歲的大姑娘。那姑娘生得要多美有多美,白淨淨的一張臉,瘦溜溜的身子,挺挺的胸,翹翹的臀,還有細細的小腰兒,土狗子在乞丐裏差是年輕力壯的,一看見那姑娘,這心裏就癢癢。自從那次見過,土狗子每天都在幻想著把這女響馬娶來作他的乞丐婆。

三個響馬被官軍破寨擒獲是不久前的事,一聽說這事兒,土狗子就每天琢磨著那個美麗的女響馬,不知衙門裏會怎樣判她。一方面,他不希望她死,那麼一個美人坯子,死了真是太可惜了;另一方面,他又盼著她死,因為只有砍頭的時候,他才能再看見她。

「我真混!」土狗子一邊跑,一邊打自己的嘴巴子,早就知道今天要殺這女響馬,早就彆著這一天早早在法場佔個靠前的位置,好再看一看那讓他魂牽夢繞的姑娘。可怎麼偏偏是今天,自己被一壺馬尿給灌懵了,直到這時才醒,按照時間算,此時恐怕已經人頭落地了。

土狗子急火火跑到城門口,見成群的人在往城外湧,心裏說:「完了,真的晚了。」再看城樓上,幾個兵丁正將一顆人頭掛上旗竿。仔細觀瞧,那人頭雖然已失了血色,卻還能看出柔和的輪廓和秀麗的眉眼,可不正是那個女響馬,兩年不見,應該已經是二十歲上下的女人了,也不知嫁人了沒有,也不知沒了頭的屍身在哪裏?

土狗子心裏懊悔不已,急忙攔住一個老者:

「老伯,借問一下兒,人殺完了?」

「殺完了。」

「屍首呢?」

「在法場唄!怎麼,你同他們有親?」

「不是。」

「那問屍首乾什麼?想給他們收屍?就憑您這家底兒?」老者看著土狗子的一身破爛衣裳,怎麼可能有錢替死者收屍呢,再說,那是響馬,避之猶恐不及,誰敢替他們收屍哪?

土狗子也懶得同他多說,道了一聲謝,頭也不回地往城裏走。他知道,法場一般都設在南城的鬧市口,所以進了城就急急忙忙往南城跑。到了鬧市口,人早就走光了,除了當街地上那三大灘血之外,已經沒有任何跡象說明這裏剛剛殺過人。

「唉!晚了晚了!」土狗子心裏不住罵自己這不爭氣的讒嘴。活了這麼大,還是頭一次遇上殺女人,而且還是那樣年輕漂亮的黃花閨女,自己盼了好多天,怎麼就偏偏今天喝得酩酊大醉!真他媽的!!!

土狗子仍不死心,找了個正在附近乞討的同行,一打聽,屍首已經被槓鋪的用車拉著往城南走了。土狗子知道,這是把屍首拉到城南亂葬崗子去了。重罪死囚不準收屍,都拉去亂葬崗扔掉。城的四周各有一個亂葬崗子,相距最近的也有二十來裏。一般砍頭的把腦袋扔到城北,屍首扔在城南,或者一個城東一個城西。而凌遲的則把人頭、內臟、軀乾和四肢各拋一方,目的就是要讓犯人屍首不全。

土狗子鬼使神差,連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就快步往城南追,一直追出城外二裏多路,才遠遠看見那輛拉屍體的毛驢車。土狗子追到離那車十來丈遠的地方,怕別人注意,便放慢了腳步,裝作若無其事地綴在後邊。

毛驢車不緊不慢地走著,車前頭坐著兩個四、五十歲的人,那一定是槓鋪的夥計。車上邊頭前腳後順著三具屍體,各用一張舊葦席捲著,從後面可以看見死屍的腳。其中一具屍體的腳明顯比另兩個的小,而且穿著綠色綢褲和同樣色彩的繡花鞋,鞋上還帶著絨珠,一看就知道是個女的。

這條路比較蕭條,只有稀稀拉拉的不多行人,那些女人和膽小的男人看見屍車,都遠遠地躲著,只有少數膽大些的才站下來,看著驢車從身邊走過,分明也是對那兩只女人的腳感興趣。

又走了二、三裏,驢車拐上了去黃土崗的路,因為黃土崗是專門丟棄犯人屍體的地方,沒有人會到這裏來,因此根本就沒有路,驢車幾乎是在一人深的蒿草中艱難行進。土狗子怕被車上的人發現,不敢跟得太近,只得順著被驢車壓倒的荒草遠遠跟著,一直跟到那片亂葬崗子上。

所謂亂葬,根本就算不得葬,只是把屍體往那兒一扔,連埋都懶得埋。這裏有成群的野狗,只要活人一走,立刻就蜂擁齊上,用不了一袋煙的功夫,死屍就會被啃得只剩下骨頭了。

土狗子躲在草裏,看著兩個槓鋪夥計把那三具死屍一個個從車上搬下來,在一堆一堆的白骨中間找個空地擺成一排,然後上車原路傳回。聽著聲音漸漸遠去,那群野狗卻還在遠處站著不肯過來。土狗子知道,野狗的鼻子和耳朵都很靈,自己躲在這裏,槓鋪的夥計沒有發現,卻瞞不過野狗。這些野狗是靠吃死屍活著的,害怕活人。不過,這麼多的野狗在一旁守著,土狗子還是有些恐懼,所以,他右手拿著打狗棍,胡亂舞動著,迅速向那三領破席靠近。到了跟前往下一蹲,眼睛緊盯著那些虎視耽耽的野狗,空著的左手一抓那捆席的繩子,向上一拎,就把那女屍連蓆子扛在肩上,然後急忙往旁邊西側的小土坡上走。頭也不回地爬上坡的半腰,聽到坡下吵成一團的狗叫聲,知道野狗們都去搶著啃那兩具屍首,並沒有追趕自己,這才停下來略歇了歇腳,想了一想,然後繼續向西翻過土坡,再走出兩裏來地,就到了這座破山神廟。

(二)

破廟已經不知荒廢了多少年,不光神像看不出個樣子,連門窗的框子都朽了,糟爛的木頭燒火都點不著。廟前的小路也已經很久沒有人走,滿是亂草。

土狗子從廟後牆上倒塌的缺口進去,來到後院,把葦席筒往大殿後牆下一放,自己也坐倒在牆邊,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稍微緩過一點兒勁兒來,扭頭往那蓆子裏面一看,正看見那兩只繡花鞋。

那鞋雖然沾了不少土,但還是有八成新,要是買了,怎麼也能換幾天窩頭吃。狗子湊過去,一手握住那女屍一隻細細的腳腕,一手把鞋脫下一隻揣在懷裏,見裏面是一隻白色的羅襪,這東西買是買不出去,不過洗一洗拿去送給那個十六、七歲的小女乞兒,說不定能讓自己摸摸她的屁股也不一定呢。想到此,順手把那襪子脫下來,卻露出了一隻纖巧的小腳兒。

那時候民間並不強迫女人裹小腳,練武的就更不用說了,這女人腳雖然小,到底還是一雙天足,所以,盡管不是三寸金蓮,但赤裸了卻白白嫩嫩的,比三寸金蓮更好看。土狗子一陣衝動上來,也顧不得那腳洗沒洗過,臭是不臭,把兩邊的鞋襪都給她脫了,捧在臉前頭就是一陣猛舔。舔過半時,自己起來跪坐在地上,把那腳放在自己膝頭,一手扶著,另一手往上擼那綠綢褲的褲腿兒,見那小腿圓圓的,滑滑的,看得他不停地亂摸。

然後,土狗子爬到席筒那頭兒往裏看。腦袋自然是沒有了,蓆子裏面露出個瘦瘦的肩膀,只剩個血糊糊的脖腔子,脖子兩側各有一股麻繩呈前後方向平行勒過肩膀。那肉雪一樣白,羊指一般細,多少還能看見一點兒乳房的邊緣。土狗子從小生在乞丐堆兒裏,看見的就是兩手黑炭,一腳汙泥,哪見過這等陣仗,心立刻撲騰騰狂跳起來,腦袋瓜子嗡嗡直響,也顧不上扛著一個人走出三、四裏的疲勞,一轱轆爬起來,去解那捆席的兩道繩子。因為是死囚,吝嗇的槓鋪想多省點兒,只用了很短的繩子,所以系的是死扣,並不曾想過這裏還有人打算給解開。土狗子費了半天勁,指甲都快摳斷了也不行,便從腰裏拔出一把刀來割。

一個乞丐還有刀?那當然,別看乞丐窮,可吃飯的傢伙得有,不過那可不是什麼正經八百的刀,是他從人家討來一塊鏽鐵片,自己在河邊石頭上磨的,本身沒有鋼,自然鋒利不到哪裏去。割了幾下,還是不行,土狗子只得趴在席筒子上,用牙啃那繩扣,也不成。最後,他爬起來,把那繩子往席筒兩頭一擼,十分容易地就把繩子弄掉了,你說他傻是不傻?!

繩子一去,那蓆子就靠本身的彈性張開了,露出裏面那一具無頭的女屍。這一次土狗子可看真了,那女人光著上身兒,露著半截雪白的肉,反剪著雙手,胖胖的胳膊被那繩子一勒,一段一段跟那藕節似的。瘦瘦的上體,細細的小腰,胸前挺著兩只勃勃的奶子,銅錢大的乳暈,尖尖的奶頭,氾著淡淡的灰褐色。

土狗子迫不及待地撲上去,一把就抓住了那姑娘兩只奶子,一揉,一攥,軟軟的,瑟瑟地抖動。狗子的心都快從腔子裏跳出來了,腦袋暈暈的,不住地搖著頭,用力眨著眼睛,好讓自己清醒一點兒。可是,越是想控制自己,就越是控制不住,土狗子只感到臉紅耳熱,下面脹得像鐵棍子一樣,不由自主地就扯了自己身上那塊破麻袋片,身子一歪倒在那蓆子上,把個冰涼的女人攬在懷裏,一邊使勁兒用自己的胸脯貼著她的奶子,一邊用手摟住她細細的小腰兒,順勢向下滑到她的屁股上。

女人穿著薄薄的綢褲,又滑又軟,透過那薄薄的織物,傳遞過新死女人那富有彈性的肌肉的感覺,土狗子用力摸著,把手從後面伸進她的褲襠裏,用手指探索著她後面那個洞穴的柔軟感覺。他又趴起來,急火火地扯開她那紅褲帶,三拽兩拽,就把那綠綢褲給扒了下來。

那個時候還沒有發明三角褲,都是空心穿褲子,所以褲子一脫,姑娘就完全被解除了武裝,變得一絲不掛了。那姑娘比普通女子略高些,兩腿修長,因為練武,所以兩條大腿圓滾滾的,既結實又豐滿,帶著女人特有的脂肪的感覺。扁平的小腹下那三角地帶生著一叢黑色的捲毛,半掩著兩片厚實的肉唇。土狗子早已按捺不住,急忙分開那兩條玉腿,把腦袋鑽進去,用手指分開她兩片蚌肉往裏看。

土狗子年紀不大,也沒有玩兒過女人,甚至連乞丐妹都沒有動過,自然也沒有見過女人的這個地方,所以,他對那個地方十分感興趣,把臉湊近了仔細看。只見兩片厚厚的,色彩微暗的蚌肉外側稀稀拉拉地長著捲毛,內側緊連著色彩更深一些的另兩片小一些的肉褶,肉褶前面的聯合處生著一個豌豆大小的凸起,而肉褶內則是微有些潮濕的深深的洞穴。那地方雖說色彩並不鮮豔,但象花一樣十分誘人。

土狗子沒學過肏人,肏貓肏狗可常見,雖說他笨,這種事倒還十分聰明,就知道這女響馬的那個洞穴是給男人肏的,於是,土狗子抖擻起精神,自己跪在那姑娘的腿子中間,三整兩整就把自己給整進去了。你還別說,雖然這女屍四肢已經涼透了,可這陰戶裏邊卻還保持著相當的溫度,不過是乾乾的,土狗子也不懂得弄些唾沫潤滑,就那麼乾著插,居然也肏了二、三百下,然後,他就覺著下身兒一陣過電的感覺,一股熱流直衝了下去,全身的毛孔都張開了。

俗話說得好,同房十裏病,十裏同房死,這土狗子從城西趕到城裏,又從城裏趕到城南,還槓著七、八十斤的一個人走了四、五裏山路,在這種情況下發洩一通,不死也得脫層皮,也就是他還年輕,那也累得把一個身子趴在那姑娘赤條條的胸前喘,半天沒爬起來。一直這樣趴了一個時辰,天已黃昏,這才感覺緩過一點兒勁兒來,肚子裏開始咕嚕嚕亂叫。你想啊,從頭天中午到現在,連水都還沒喝上一口,不餓才怪,可讓哪兒找吃的去呀?!這荒山野嶺的,離城得有七、八裏,就是離最近的村子怕也得三、五裏吧,土狗子此時體力嚴重透支,站起來都打晃,怕是沒力氣走去討吃的了。

土狗子看看身下已經僵硬的姑娘,心裏想,她要是個窩頭多好,吃了她就有力氣了。這麼一想,突然就發現這是個不錯的念頭,從前坐在茶館外頭討吃食的時候聽裏邊說書的講《水虎》,那個什麼孫二孃就賣過人肉饅頭,聽說是當黃牛肉饅頭賣的,味道應該不錯,這小女響馬生得這般標致,肉應該也不錯,只是……

管他呢,填飽肚子要緊!

土狗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強打精神爬起來,找出自己那把鐵片兒刀,在石頭上蹭了蹭,用手指頭試試,快了不少,然後便覷著那女人的屍首琢磨,不知該從哪兒下手。想來想去,還是覺著那兩塊溜兒圓的大屁股肉厚,便將她搬著翻過來,自己坐在她腰上,將那鐵片兒刀往她屁股蛋子同大腿間那條褶皺處一捅,三下兩下就把姑娘的半邊屁股給割下來了。且把割下的肉放在蓆子上,左右劃拉了些落在地上的枯樹枝子,尋來自己東討西要弄來的半個火鐮和一小塊燧石的頭兒,搓一點兒火絨子打了半晌,天都快黑了才把火點著。就著那火,把一塊女人的臀肉架起來烘烤,聽著人油滋滋的亂響,土狗子覺得那簡直是仙樂,聞著人肉的焦味,土狗子也把它當成了龍肝鳳髓,逗得他饞蟲亂動,也不管火候夠不夠,生生歪歪地就啃著吃了。

吃了這塊肉,覺著有了力氣,可是意猶未盡,又把女響馬那半邊屁股也割下來烤熟吃了,還覺不過癮,想再把那兩條大腿上的肉吃了,可肚子怎麼也盛不下。雖說這女響馬不胖,可再怎麼說,臀大肌也是身上最大的兩塊肉,連脂肪加起來,怎麼也有三、四斤呢,一頓都給吃了,還能不飽?土狗子撐得站起來都費勁,勉強扶著牆起來,腆著個肚子連夜下了山。

第二天,土狗子聽見人說,城南的山神廟裏發現一具無頭女屍,被人奸了,還割了屁股,地保已經到衙門裏報官去了。土狗子知道是那個女響馬被人發現了,心裏嚇得直發慌。

奸屍可是犯法的,土狗子不敢在城裏呆了,跑到城北十來裏的胡家鎮。後來聽說,衙門裏去了那山神廟查勘,從裹屍的蓆子和捆綁的手法上看是在法場上被斬首的女犯,叫牢裏負責剝衣服捆人的牢頭們來認,認出死屍是被斬首的女響馬。你想啊,這麼年輕美貌的一個小妞兒,親手剝了她的衣裳捆綁,還能不仔仔細細地把那光溜溜的身子看個夠,什麼斑呀、痣的,別人不知道,扒衣裳的還能看不清麼?!從現場的痕跡上看是個乞丐乾的。查案的老爺說,這女賊丟在亂葬崗子上是讓野狗吃,同被乞丐吃沒什麼兩樣。她是女響馬,不算人,要是能因此救活一條人命,也算她到死為別人做了一件善事,說不定就不用墜十八層地獄,還有脫產生人的機會呢。

土狗子知道,這件事兒這麼著就算過去了,便又回到城裏乞討。等日子久了,才敢把那女賊的羅襪拿出來送給那女乞丐,果然就得她睡了一夜。又過了些日子,土狗子把那綠綢褲和繡花鞋又拿出來賣,卻被人抓住,說是他偷了人家的東西,給送了官。

大堂上,縣大老爺驚堂木一拍,土狗子也顧不得醜,忙把一切都招了。老爺就是那個在山神廟查勘的官兒,聽土狗子這麼一招,趕緊把當時行刑前負責剝衣裳捆人的衙役叫來一認,果然是那女響馬的東西。土狗子也沒看出老爺是怒還是笑,只是叫人把那東西往土狗子眼前一扔,說了句:「讓他滾吧!」便退了堂。

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那死人的褲子和繡鞋就沒有人敢買,乞丐們也都拿這事兒當話把兒取笑土狗子。不過那個女乞丐卻覺著土狗子挺不錯,敢吃人肉,那可是「涼山坡英雄」式的勇敢行為,何況他還上過堂,見過縣太爺呢?於是,女乞丐就公然穿上了女響馬的鞋襪和褲子,成了土狗子的乞丐婆。

後來平西將軍出征,土狗子投名參了軍,出去打了兩年仗,全須全尾地回來,竟然有了錢,買了幾畝薄田。因為作過乞丐,所以臉皮厚,只要能賺錢,什麼都不在乎,很快成了本地一個大戶。他同那乞丐婆生了一個土狗崽子,土狗崽子後來出了海,又生了崽子,那個有名的扁扁就是土狗子的玄孫。雖然有臉皮的厚的傳統,也怕人家提起當年他祖宗的那件醜事,所以一直不敢回來。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