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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食婦女法

作者:地獄天使

為規範宰殺食用女性肉體行為,促進該行為健康有序進行,制訂本法:

1、國家確認:成年女性應當在適當的時候被宰殺食用。

2、 國家在縣及縣以上政府成立宰食婦女監督指導委員會,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宰食婦女的計畫並監督執行。

駐軍及武裝員警部隊裡的女性人員歸當地宰食婦女監督指導委員會統一管理。

3、各級宰食婦女監督指導委員會代表國家行使國家專屬權,本法所指專屬權指對婦女的性交權和宰殺權。

4、專屬權分為國家專屬權、單位和組織專屬權、個人專屬權,同一女性被上級專屬權享有時,下級專屬權自動取消。

5、國家專屬權:

(1)已婚婦女生育第二胎後3個月內未被宰殺的。

(2)在政府每月一次的抽選中,社會保險號碼被抽中的。

(3)14歲以下未成年少女。

(4)軍人、員警、運動員及演藝人員。

(5)年齡屆滿35週歲的女性。

6、單位和組織專屬權

醫療行業、飲食行業對本單位內的全體女性享有專屬權,各單位和組織對本單位內的秘書、文書享有專屬權。

7、個人專屬權

(1)父親對已成年但未婚的女兒享有專屬權。

(2)丈夫對妻子享有專屬權。

8、個人侵犯專屬權的,其妻子和已成年女兒的專屬權收歸國家;單位和組織侵犯專屬權的,該單位和組織的全體女性職員的專屬權收歸國家,該單位和組織的全體男性職員的妻子、已成年女兒的專屬權收歸國家。

在女性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口交和肛交不視為侵犯專屬權。

9、35歲以下的女性自願接受屠宰,不受專屬權限制,政府將給予巨獎,並按其願意將獎金轉入其指定的帳號。

10、被屠宰女性可選擇政府經營的屠宰廠接受屠宰,並按其體重付給家屬收購金。

屠宰後的屍體歸屠宰廠。

被屠宰女性也可以選擇家庭成員或者親朋好友實施屠宰。

屍體則由實施人享有。

11、 凡被納入被屠宰的女性必須在限期內接受屠宰,過期將由宰食婦女監督指導委員會強制執行。

12、在本法頒佈前已經年滿35歲的女性,必須在一年內全部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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