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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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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不詳

編譯:程笑

事實上,我可以在法庭上撒謊,說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比爾做的,我只是一個可憐的,在他威逼下發抖的女孩。畢竟,他21歲,我才14歲。

是的,我可以裝出一幅端莊的樣子,對那些坐在證人席上的大人們說:「不,先生。我不是自願和他在一起的。他綁架了我,並威脅我說如果我不按照他的話去做的話,他會殺掉我的。」

但我並沒有。

我告訴人們我實際上是主動勾引比爾,並和他一起離開。

我們首先打劫的是一對夫婦。

比爾用槍指著他們,逼迫他們爬進自己的車子後廂中。

然後,我們在幾十英里外的一個樹林裡把他們放出來。

比爾把那個男子綑在樹上,開始當著他的面強姦他的妻子。

而那個女子只是微弱地哭泣,懇求比爾不要殺他們。

當我割斷她的喉嚨的時候,我可以清楚地看見她眼神中生機的逐漸消失。

接著,我們連續在四天內搶劫了六起並殺死了七個人。

最後,比爾在一次警察的圍捕中被擊斃,而我則受了一點輕傷,無傷大雅。

對我的審判持續了足足將近兩年,直到我快十六歲的時候才最終判我有罪。

我還記得很清楚,當時是在接見室裡,我的律師史黛拉試圖告訴我這個壞消息:「他們可能會判決妳死刑,莎拉。」

我聳聳肩,無謂的道:「哦,那正是我期望的。我可不想被關在監獄裡,消磨掉一生。」

很明顯的,我從她的眼神中看出了震驚。

她是個剛剛從學院畢業的菜鳥,幼稚到連我都想好好欺負她一下。

我微笑的貼近她的臉:「真是好可惜當初我們沒有遇到妳喔,妳真是我最想好好對待的物件呢。」

她嚇得叫了起來,直到守衛從入房間才好一點。

我微笑著看她步履踉蹌的從我面前離開。

事實上,這話有一部分是開玩笑,但更多的時候,我在法庭上看到她,總是幻想她是赤裸的,跪在我面前,謙卑地乞求我不要殺她。

她是對的。

就在我十六歲生日的前一天,我終於聽到了我的最終死刑判決書。

由於我擁有選擇方式的權力,所以我確定選擇絞刑--

至少看起來比槍擊優雅多了。

明天就是我十六歲的生日,也是執行的日子。

他們說會在五點鐘的時候將我從牢房中押出,然後去庭院裡執行絞刑。

大概是為了羞辱我吧,他們還特意告訴我要脫光我的衣服,赤裸的絞死我。

呵呵,如果當他們知道,赤裸的被絞死在絞刑架上一直是我被捕以來的願望,他們會怎麼想呢?

真是有趣。

***

以上的文字,是珍妮‧詹姆士在她臨刑前記錄下來的日記。

我是史黛拉‧布萊恩特,她的律師。我被邀請來做她的死刑目擊證人。

現在,我和其他十一個目擊證人坐在一起,看著她被押送著來到庭院裡。

她穿著一身粗斜紋棉布的衣服,再加上她被剪短的頭髮,讓她的外表看起來就像一個端莊的高中女學生一樣。

當她來到我們面前的時候,守衛們剝光她,將她的雙手反銬在身後,並押解著她走上絞刑台。

珍妮是個個子嬌小的女孩,5尺3英吋高,體重才105磅。

她在整個程序中都顯得很勇敢和安靜,除了當劊子手將頭套戴在她的頭上的時候有些小小的掙扎。

事實上,我想她並不是懼怕死亡,而是她的幽閉恐懼症讓她害怕頭套戴在她頭上所帶來的那種黑暗的感覺。

劊子手把絞索套上她的脖頸,收緊。

然後,他拉動開關打開活門。

莎拉從絞刑台上墜下,直到絞索繃緊,阻止她的下落。

她的身體在空中抖動和扭曲著,像是在瘋狂地掙扎。

但實際上,我聽到了她脖頸斷裂的聲音,她實際上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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